现在觉得错误普法比不普法更加可怕。本来明明是一件好事,告诫大家走路要看路,也要注意安全。 但不知道为什么偏偏要去魔改案情,是要体现自己的专业?还是为了保护当事人隐私? 法院普法时用"刘某王某"未指明性别,吃瓜群众脑补出"老人讹诈年轻人"的狗血剧情,这本身就不严谨。 现在的网友可是神通广大,专业人士也很多,反倒是体制内宣传口和分管领导都听挺不专业的。 此前也有烟草局工人坚持二十几年,风雨无阻给经销商配送香烟的宣传,原本想推个先进,但效果适得其反。还有什么三代人都是电力系统员工,坚守岗位之类的,都有异曲同工之意。
别在网暴韩法官了!事情的真相有现场视频为证:1.当事人是2位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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