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上有个新闻挺火的,说的是上海的一个男的,从小爹妈离婚,他跟着妈妈过,爸爸从那以后就消失了,连抚养费都没给过。 这男的也就当自己没爹,过了30多年才知道亲爹去世了,还留了套房。 他想分点遗产,结果被继母拦住了,最后闹到了法院。 这事是5月4日经视直播报道的,具体情况是这样的:1989年的时候,郭勇和何玉芳离婚,6岁的儿子郭亮判给了他妈。 之后郭勇就彻底不管不问了,既不来探望,也不给抚养费。 他妈为了养活孩子,吃了不少苦,后来也懒得去找他要钱了,干脆一个人扛了下来。 郭亮小时候其实挺想爸爸的,可时间一长,发现人家都有爹接送,自己却连爸是谁都快忘了,心里自然就委屈、失望,甚至有点恨这个爹。 成年后,他也从来没想过要去找亲爹,觉得这辈子没那个爹也挺好。 转眼几十年过去了,有一天,郭亮突然接到法院电话,说他亲爹去世了,让他来处理遗产。 原来,郭勇2005年又结婚了,跟现任妻子谭芸在上海买了套房,2019年因病去世。 这套房里头有一部分是他留下的遗产。 谭芸一听要跟一个素未谋面的继子分房子,心里特别不舒服,她说:“房子是我们一起买的,而且老郭生病那几年都是我照顾的,你郭亮一天没管过,凭什么分你一份?” 郭亮听了也不服气,他说:“我没养他没错,但他有养过我吗?我小时候没钱上学、看病,都是我妈四处借钱,他去哪儿了?现在他死了,我也不能一点都拿不到吧?” 两人谁都不让谁,最后只能由法院来裁决。 最终法院判决,房子归谭芸继承80%,郭亮继承20%。 这件事在网上也引起了争论。 有人觉得这样判不公平,会让一些人觉得不赡养老人也没关系;但也有人说,这个判决还是考虑到了实际情况,毕竟郭亮小时候亲爹也没管过他。 法院的依据主要是《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相关规定。 虽然子女赡养老人是义务,但也要看有没有条件履行。 郭亮之所以能分到一部分,是因为当年郭勇作为父亲也没尽责,导致父子感情淡薄,所以法院认为郭亮可以少分,但不该一分不得。
最近网上有个新闻挺火的,说的是上海的一个男的,从小爹妈离婚,他跟着妈妈过,爸爸
布朗尼
2025-05-09 13: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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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进
孩子应该拿50%起码
reading 回复 05-10 13:17
本来房子配偶就有一半,余下的有资格的继承人再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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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儿子能得到份额和有没有赡养父亲或者父亲有没有抚养儿子关系不大。主要是因为父亲应该没有立遗嘱,所以按法律规定,儿子有份分。试想如果这个父亲没有死,晚年找儿子赡养 ,儿子能因为没有抚养过拒绝吗?按我国法律的规定是不行的,必须履行一定的赡养义务。
我是小乌鸦
性别不对,是女孩就能拿。最近的新闻,老公生病,老婆跑路,老公死了回来继承遗产。对比新闻是老婆生病,老公跑路,遗弃罪判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