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液必须保护自己湖北一个19岁的女大学生,去宜昌市某医院就诊,诊断为肠胃炎后开始

托托谈世界 2025-05-05 20:02:20

输液必须

保护自己

湖北一个19岁的女大学生,去宜昌市某医院就诊,诊断为肠胃炎后开始输液,却因为头孢过敏性休克,抢救无效去世。

仔细复盘这件事,你会发现,这个女大学生没有任何责任——

她问了,是否需要皮试,医生以现行规定“头孢不强制皮试”为由拒绝;

她也告知了相关过敏史,输液现场也没有加强监护;

她察觉不对,立即自行拔针自救并呼喊,现场却出现无人值守的“致命4分钟”……

更令人扼腕的是,医院至今只肯赔钱,不肯道歉。因为家属急于安葬,没有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所以没有责任认定。医院赔的钱,是人道赔偿,不是过错赔偿。

我觉得这件事对所有人来说,都是一个极大的提醒。每一个的生命,都只有一次,容不得“程序正义”背后的任何一次疏忽。

一位从业30年的护士坦言,尽管制度不强制,她仍会对所有头孢使用者做皮试,“多观察10分钟或许就能救命” 。

其实,对普通老百姓来说,“输液当场出问题”的例子,你肯定听到过。只不过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只是不要忘记,去医院是看病的,不是送命的。

第一,看病时,要明确告知医生所有过敏史,并要求记录。

第二,如有意外发生,立即取证。第一时间封存病历(包括输液瓶、处方单)、拍摄现场视频。

第三,即便协商赔偿,也要坚持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第四,过敏反应高发于用药后30分钟内,输液时尽量让家属陪同。医院在女大学生输液致死事件中的责任有多大?输头孢离世女生曾自行拔针头自救头孢输液有必要做皮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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