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邹女士和先生离婚,分得北京朝阳4套房产,及1000万元人民币。 邹女士离异

黄睿哲啊 2025-05-05 13:41:45

北京邹女士和先生离婚,分得北京朝阳4套房产,及1000万元人民币。

邹女士离异后没有再婚,而是把生活希望完全寄托在女儿身上,表现在,第一,把4套房产赠与女儿,过户到女儿名下,第二,把1000万元存款变终身寿保险,给女儿投保,选择一次性缴费,投保人邹女士,被保人女儿,受益人邹女士。

女儿婚后生了个小宝宝,在女儿孕期及哺乳期,发现现在孩子爸爸有了外遇,孩子妈妈很是生气。

孩子满月后,跟孩子爸爸促膝长谈,为了孩子,希望回归家庭,孩子爸爸答应,不再花心。

架不住对方女孩不放弃,天天穷追不舍,孩子妈妈也是愁上眉梢,一次驾车散心,偶遇车祸,身亡。

邹女士闻悉,如晴天霹雳,难以接受,送走女儿,强支撑,析产继承。

我们来看一下,4套房产如何继承,

女儿离世,4套房产变遗产,遗产继承人,爸爸,妈妈,配偶(姑爷),宝宝,四人等额继承,爸爸1套,妈妈1套,姑爷1套,宝宝1套,宝宝未成年,姑爷监护人,监护宝宝1套。

这样下来,邹女士赠与女儿4套房产,由于女儿突然离世变遗产,邹女士只继承了1套,另1套让离异前夫继承,剩余2套让姑爷继承和监护各1套。

所幸让邹女士在财富规划上些许得到慰籍的是,在保险公司给女儿投保,作为受益人邹女士可以领取保费1.2倍,也就是1200万元保险理赔金,是邹女士个人财产,与前夫,姑爷,宝宝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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