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有人发现一市场里的厕所对内对外都收费,顾客解手1元1次,商户5毛一次,要是图省钱可以花15元包月,甚至还有45元/100次的次卡。顾客和商户对此都怨气满满,这一年下来光在解手上都得花不少钱!管理方却表示,水电、日常维护、请人打扫都要钱的呀!他们有权决定收不收费。 据齐鲁壹点4月30日报道,一大妈来到家附近的市场买东西,期间想上厕所,结果她走到厕所门口,就被挂着的价目表看愣了。 外头公共厕所早不收费了,这市场里头上个厕所咋还明码标价呢? 她凑近一瞧更觉稀奇!顾客解个手得掏一块钱,商户们倒能享受5毛钱优惠价。 要是图省事,那就花15元办个月卡,每个月无限次随便上。 除此之外,还有45元百次卡…定价可谓是五花八门。 大妈对此有些不满,觉得市场这个行为真是有些不厚道。 但对此不满的不止大妈一人,市场里的商户们对此也是怨气满满。 他们平均一天起码得上1-2回厕所,如此一来包月或者买次卡肯定是最划算的,但这一年下来也不少花呀! 市场这种收费行为,让大家都觉得很不合理,有人咽不下这口气,联系记者曝光了这件事。 记者了解情况后不禁疑问,那他要是装作商户混进去,能不能逃过这“如厕税”? 商户却说,人家看门大爷都认得市场里的商户,谁家摊位在哪儿都了如指掌,想蒙混过关?不可能! 对于大家的抱怨,市场管理处的人表示,厕所的水电成本都不少钱,如今请保洁员打扫厕所的工钱也年年涨。 所以,他们收费也是想用于厕所的维护、水电和人员工资。 按管理人员的说法,这厕所产权在物业手里,既不是市政公厕,也没纳入环卫系统,收点费用维系运转也是无奈之举。 可大家并不认这个账。 市民觉得,市场本就是便民场所,厕所收钱像啥话? 商户心里也憋屈,说我们天天在市场待十几个小时,五毛钱看似便宜,架不住天天掏啊,还要吸引我们花钱办月卡,哪有这样的! 那么,从法律角度看,市场方这个行为是否合法合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6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市场方对顾客与商户实行1元/次与0.5元/次的差异化收费,且未提供合理依据,有利用信息不对称制定不公平价格的嫌疑。 再者,市场方通过“月卡15元无限次”“次卡45元/100次”等套餐,诱导商户预付费用,实质上剥夺了单次支付的自主选择权,构成变相强制交易。 市场方行为违反公平交易原则,消费者是有权拒绝支付费用的。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23条规定:公共厕所应当免费向公众开放,经营者不得擅自收费或者变相收费。 即便市场方主张厕所产权归属物业,但若该厕所位于市场公共区域且服务于不特定公众,仍应被视为“准公共场所”,需遵守地方性法规中关于公厕免费的规定。 市场方通过价目表、月卡等形式对如厕行为收费,属于典型的“擅自收费”行为,违反地方性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即使产权归属物业,市场方作为实际管理者,仍需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规范,不得以“产权独立”为由规避社会责任。 僵持几天后,事情出现转机。 市场管理方松了口,表示即日起顾客如厕全免费,商户每月象征性收10元卫生费。后续也将和环卫部门进行产权移交。 对于市场这个行为,你怎么看?
1950年,老家的儿子进城,来探望铁道部部长滕代远。一见面,儿子吞吞吐吐地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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