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甘肃,38岁男子晚上务工回家路上看到一名招嫖的女子,与对方商量好,给

完蛋我被土豪包围了 2025-04-30 21:50:27

2022年,甘肃,38岁男子晚上务工回家路上看到一名招嫖的女子,与对方商量好,给了对方100元,准备发生关系时,看清对方的长相后又没了兴趣,要求女子退钱。因女子不愿意退钱,男子将女子打了一顿而后离开。结果悲剧了,因致女子重伤二级,被控涉嫌故意伤害罪。男子虽然认罪认罚,但其辩护人认为男子属于自首,女子也存在过错等,法院这样判! 两年前的一天,38 岁的李某骑摩托忙活了一天,累得够呛。 康某,今年五十岁,戴着口罩,站在昏暗的角落里,借着眼神和几句含糊的话,暗示着某种不太寻常的“交易”。 李某被这一幕勾起了兴趣,于是这场让人有点意外的百元交易就这么开始了。 可当康某摘下口罩后,李某因为嫌弃康某长得不好看,要求康某“退款”。 康某不同意退钱,原本的争执很快升级为肢体冲突。 李某心里积压的不满终于爆发,连着几拳打在康某身上。 说到底,就是因为那一百块——本来是给“服务”的报酬,结果却成了引发冲突的导火线。整件事性质本就暧昧,现在彻底变成了一场暴力事件。 康某伤得很重:多处软组织挫伤,几根肋骨断裂,甚至肺和膈肌都被打破,伤情令人触目惊心。 李某离开后,康某强忍着疼痛,一个人拖着身子去了医院。进了医院后,她一边忍着剧痛,一边犹豫着要不要报警,最终还是选择了报案。 警方通知李某到派出所后,他把整件事讲得一清二楚,也承认了自己的行为不对,不过也试图解释说“她也有责任”。 后来医院诊断他患有精神分裂症,这让人开始讨论他是否能负完全的法律责任。 法院最后认为,李某确实故意伤人,康某的伤势属于重伤等级,所以以故意伤害罪定罪。 虽然李某配合调查、认罪认罚,并主动去了派出所,但因为是警方通知他过去的,所以法院认为他是“自动投案”,认定构成自首。 这事儿在网上吵得挺凶。不少人觉得李某动手打人太狠,必须得按法律办。也有人吐槽康某干的事儿不地道,本来就不该去招嫖。 这事儿给大伙提了个醒:碰上事儿千万别上头,冲动是魔鬼,拳头一抡,自己也得栽跟头。不管咋样,都得尊重别人,别随便侵犯人家权益。 嫖娼这事儿本来就违法,不仅害自己,还影响社会风气,咱都得守规矩,远离这些违法事儿,一起把社会环境维护好。 信源:甘肃省岷县人民法院

1 阅读:14618

评论列表

孤傲的灵魂

孤傲的灵魂

22
2025-04-30 23:40

2003年,去KTV。以前从没叫过服务员。就那一次叫了个服务员给点歌,昏暗的灯光下,我觉得眼熟,开灯一看,门卫大娘。。。。。。

最高溫度穿搖褲 回复 05-01 13:51
吓得你再也不敢去K歌还是不叫服务员了?

用户53xxx80

用户53xxx80

18
2025-05-01 09:04

这男的不是人,应加重判

用户10xxx98

用户10xxx98

11
2025-05-01 10:28

往成年人观点看,小姐的工作往人性的角度看,是服务社会的,没有欺骗和强迫,各取所需,互利亙惠,那些长期单生和娶不到老婆的人群怎么过?脱光看光了,要退钱?

崔耀文

崔耀文

11
2025-05-01 12:42

钱都给了闭上眼睛一样是一个漂亮的姑娘,草草了事拉上裤子一走了之,何必为了100块钱去动手打人?现在好啦搞得自己周身蚁!不值得!

用户13xxx95

用户13xxx95

7
2025-05-01 12:09

这说明一个真理:男人办事看脸,女人办事看钱 !!![哈哈笑][哈哈笑][哈哈笑]

青龙王

青龙王

7
2025-05-01 09:39

应该说不是因为长相,是因为忽然认识到嫖娼是违法行为而及时终止,要回钱是想挽救她,不让她形成犯罪事实,打她是准备劝她去公安机关自首,她先动手脱逃,出于自卫才打的,整件事情跟钱不钱的关系不大,就是一个浪子回头金不换的故事嘛。

予人玫瑰手有余香 回复 05-01 10:01
脑子真好

用户12xxx19

用户12xxx19

5
2025-05-01 11:12

假,正常都是发生关糸才付钱的。

用户10xxx30 回复 05-01 15:12
你是老手[哈哈笑]

狐狸精先生 回复 05-01 16:34
喂 110吗

用户13xxx32

用户13xxx32

5
2025-05-01 12:39

打女人就是畜牲,100元而以,用得着下狼手吗?这男人也就值100元

明天会更好 回复 05-01 13:22
拿人一百元就一百耳光才合适。

用户17xxx44

用户17xxx44

4
2025-05-01 14:31

吹黑了灯是一样的他也不懂,五十岁了!

用户10xxx16

用户10xxx16

4
2025-05-01 12:39

盗亦有道,这男的不是东西,还把人打伤!

爱无所谓

爱无所谓

3
2025-05-01 11:52

太侮辱人了,你的原因好好说,或者退一半,或者你让她带上口罩,你不找了还打人,太欺负人了

明天会更好 回复 05-01 12:41
应该不要打,做到一半就给一半钱,脱了衣就给三分之一,脱下口罩给两块钱都有多啦[滑稽笑]

怼天怼地怼死你

怼天怼地怼死你

3
2025-05-01 13:54

钱都给了,把眼泪憋回去

中原刺客

中原刺客

3
2025-05-01 13:16

李某这种人渣当诛

隔壁老王

隔壁老王

2
2025-05-01 13:49

议价前应该把面罩摘下,这样才不存在欺诈。这男人也太冲动了,为了一百块钱大动干戈不值当。

幸运

幸运

2
2025-05-01 13:37

瀛洲界

瀛洲界

2
2025-05-01 14:17

丑成啥样?100块都不值![滑稽笑]

SHENQINBIN

SHENQINBIN

2
2025-05-01 14:56

把毛巾盖个头不就一样

大雨

大雨

2
2025-05-01 12:36

都是傻逼偌的祸。

用户91xxx68

用户91xxx68

2
2025-05-01 12:50

自己招惹的跪着含泪也要完成[哭笑不得]

星狐

星狐

2
2025-05-01 11:27

如果以犯罪终止退钱理由就合法了。

草率了

草率了

2
2025-05-01 11:58

几拳能打成啥样呀能定成“重伤毕竟打偏瘫也才算“轻伤”[静静吃瓜]

用户10xxx56

用户10xxx56

2
2025-05-01 14:58

这男的不是爷们

星狐

星狐

1
2025-05-01 11:28

如果以犯罪中止的退钱理由就合法了。

张方志

张方志

1
2025-05-01 13:36

参照嫖娼合计有意伤害加倍严处。

放下不快乐

放下不快乐

1
2025-05-01 14:35

这得多狠,打成这样?是几拳的事?

鱼神

鱼神

2025-05-01 16:26

这里有个重点,案发后才发现有精神分裂症,如果提前办好这个证明水也不敢定义行凶过程有没有病发,那就没事了

ZJF

ZJF

2025-05-01 16:27

医疗、教育系统太烂了,危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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