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退休返聘意外身亡家属索赔百万#,一审判企业承担70%责任57万,二审改判

中国新闻周刊 2025-04-28 16:28:21

【#女子退休返聘意外身亡家属索赔百万#,一审判企业承担70%责任57万,二审改判双方各担责50%】李梅退休不久又回到原来的工厂上班,不料头发被卷入生产设备意外身亡。意外发生后,印刷厂支付医院抢救费用594.88元,并向李梅的亲属支付了4万余元丧葬费。意外事故发生后,李梅的亲属与印刷厂协商赔偿事宜未果,向北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印刷厂支付医疗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经济损失合计102万余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酌定李梅自行承担30%的民事责任,印刷厂承担70%的赔偿责任。印刷厂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57万余元给李梅的亲属。 印刷厂不服一审判决,向玉林市中院提起上诉。法院认为,双方的过错程度基本相当,同时考量李梅的亲属未对其死亡原因进行鉴定,导致死因不明的情况,玉林市中院认定印刷厂承担50%的赔偿责任,应当赔偿李梅的亲属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9万余元。 玉林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印刷厂赔偿李梅的亲属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9万余元。@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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