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钱不成摔死狗!” 4月26日,广西柳州一市场发生令人发指一幕:一男子竟当众

姜海楠聊社会 2025-04-27 22:31:52

“退钱不成摔死狗!”

4月26日,广西柳州一市场发生令人发指一幕:一男子竟当众拎起小狗狠狠摔向地面,老板上前阻止,他仍再次摔打,直至小狗断气!旁边女子见状抚摸小狗痛哭,周围群众愤怒声讨其残忍行径。

4月27日大象新闻报道,这事得从4月25日说起。当天,男子在市场精挑细选,买下这只活蹦乱跳的小狗带回家。可第二天,不知何故,男子就带着小狗返回市场,要求老板原价退款。老板以小狗健康无问题为由拒绝,两人随即吵得不可开交。

或许是争吵声引来众人围观,男子觉得没面子,竟心生恶念:“你不给退是吧,看我不摔死它!”于是,视频中那残忍一幕上演:男子第一次把小狗摔得嗷嗷叫,女子冲过去阻拦,却无济于事;接着男子又抓起小狗,第二次重重摔向水泥地面,小狗嘴角渗血,没了呼吸。女子蹲地抚摸小狗,哭得伤心又自责。

从法律层面看,男子此举极有可能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虽说小狗价值未必达刑事立案数额标准,但《刑法》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有“其他严重情节”也可构成犯罪,男子行为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大,完全可能被认定。而且,他在公共场合当众摔狗,引发围观混乱,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扰乱公共秩序条款,扰乱市场秩序,引发公众不满,符合认定标准。

从道德层面讲,男子的行为更是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明确民事主体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公序良俗是社会文明和道德的体现,男子对无辜生命如此残忍,严重违背社会道德准则。

都说冲动是魔鬼,这男子因一时冲动,不仅给小狗带来极大痛苦,还破坏公共秩序、引发社会谴责。有网友直言“这男的把自己的好运都摔没了”,此言不虚。在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各种不如意,但绝不能把气撒在无辜生命上。希望大家都能以此为戒,学会控制情绪,尊重每一个生命,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与安宁!

来源:大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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