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旧书违法?2021年,厦门男子将旧书放在网上卖,获得了4万元的收益,可没过多久,就收到了28万的罚单,理由居然是卖旧书违法了!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在2021年的厦门,一场因卖旧书引发的风波让普通人杨先生意外站上了法庭,杨先生因在网上出售旧书获利4万元,却收到一纸28万元的罚单,理由是“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 这一事件不仅让杨先生始料未及,也引发了公众对网络交易与法律规范之间界限的热烈讨论,一个热爱读书的律师,仅因清理书架的行为,竟被贴上“非法经营”的标签,这背后折射出个人行为与市场规则的复杂碰撞。 杨先生是一名律师,平时酷爱读书,家中书架早已被各类书籍塞满,从2009年起,他开始在孔夫子旧书网开设网店,将看过的旧书挂出出售,十余年间零散交易累计金额超过4万元。 在他看来,这不过是清理个人物品的顺手之举,偶尔卖出一本书几十元,有时甚至要贴补快递费,谈不上盈利,更无意经营,然而2021年4月,厦门市集美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的一份处罚通知彻底打破了他的平静。 通知称,他因无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涉嫌违法经营,罚款金额高达交易额的7倍,即28万元,面对这一天文数字,杨先生既震惊又不解:卖几本旧书怎就成了“非法经营”? 执法部门的逻辑基于法律的严谨定义,根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杨先生的行为因具有“持续性”和“公开性”,被认定为出版物发行业务,而非简单的个人物品处置。 无论是否盈利,只要长期在网络平台交易,就构成市场主体,需遵守经营许可要求,《出版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违法经营额超1万元者,罚款可达5至10倍。 杨先生4万余元的交易额因此触发了28万元的高额处罚,杨先生却认为,自己只是处理个人财产,出售的书籍多为自用后转让,毫无商业企图,这种认知的差异,凸显了普通人与法律框架之间的隔阂。 不服处罚的杨先生走上了维权之路,他先向集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但复议维持了原决定,无奈之下,他将执法部门告上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要求撤销处罚。 一审法院支持了他的诉求,认定其出售合法出版物的行为属于零星小额交易,无需经营许可,处罚决定被撤销,这一判决让杨先生看到希望,但执法部门随即上诉。 二审法院推翻了一审判决,认为杨先生的持续交易符合商事经营特征,依法需取得许可证,最终维持28万元罚款,身为律师的杨先生虽熟悉法律,却也未能改变败诉的结局。 这起案件迅速引发社会关注,许多人质疑:普通人卖旧书也要办证?法律的边界是否过于严苛?杨先生的初衷是清理书架、促进书籍流通,行为带有一定的社会价值,却被高额罚单定义为违法。 更令人唏嘘的是,28万元的处罚远超其收益,若换作普通人,面对如此巨额罚单可能连申诉的勇气都没有,杨先生尚能凭借法律知识坚持诉讼,但普通市民,如退休老人或全职妈妈,是否只能默默承受? 事件暴露了网络交易普及后,个人行为与经营行为的界限日益模糊,普通人稍不留神便可能触碰法律红线,杨先生的遭遇并非孤例,随着网络平台的兴起,越来越多的人通过闲鱼、淘宝等平台出售闲置物品,图的是方便与清爽。 然而法律并不以主观意图为判断依据,而是看行为是否落入监管范畴,持续性交易、公开售卖等特征一旦触发,卖家便可能被视为经营者,需承担登记、纳税等责任。 这让许多人感慨:互联网看似自由,实则已被严格的制度框定,远非“法外之地”,杨先生的故事提醒公众,网络交易的便捷背后隐藏着规则的约束。 这起事件也引发了对法律适应的思考,网络时代的交易形态复杂多样,个人转让与商业经营的界限亟需更清晰的指引,现有法规对零星交易的豁免条件不够明确,执法中“一刀切”的做法可能挫伤普通人的积极性。 杨先生的行为若放在线下,如在跳蚤市场卖书,或许不会引发争议,但在网络平台上却被放大为经营行为。 未来,法律是否能更贴近现实,给予普通人更宽松的空间,值得探讨,对于公众而言,卖闲置物品前不妨了解平台规则,必要时咨询专业意见,若有意长期交易,主动办理许可不失为稳妥之举。 杨先生的旧书风波最终以败诉告终,但它留下的思考却远未结束,这不仅是一个人因卖书被罚的故事,更是网络时代个体与规则博弈的缩影,互联网为生活带来便利,也悄然改变了行为边界。 无论是卖旧书、旧衣,还是其他闲置物品,每一次点击“发布”都可能让自己成为规则中的一环,在追求自由与便捷的同时,培养规则意识,是每个网络参与者必须面对的现实课题,杨先生的书架清空了,但这场风波为我们敲响了警钟:网络交易的每一步,都需谨慎而行。 对此大家有什么想说的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说出您的想法! 信息来源:新晚报2022-03-18《卖4万元旧书被罚28万元,男子起诉执法部门胜诉!》
广东30岁男子突然接到警方电话,“你亲生父母找到了!”男子连连摇头“不可能,一定
【4评论】【4点赞】
川坝坝的龙门阵
觉得作者在蓄意混稀视听带节奏!十年,四万,都说明是商人,是做生意,而不是出售自己多余物品。
用户16xxx51 回复 04-18 11:33
你若经商,十年四万多吗?况且该文也末说明每本书的售价是购买原价或低于原价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