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的基本逻辑,必须是已经进入,现在处女膜完整,说进入是站不住脚的(虽然存在极少数性行为进入也不会破坏处女膜,但那是极端个例)。 最重要是,即便处女膜破裂,也是需要生物学痕迹遗留,才能作为佐证。 另外,男女双方的口供对不上,目前男方说没有发生,按照现在的逻辑,即便女生说发生了,口供也是对不上的,也就是没有实质性的佐证。 现在压根就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进入过,而且我国采用的强奸是进入逻辑,根本没有证据显示进入过,却判了强奸罪,这是一件很可怕的事。 按照男方父亲二审后单方面的说法(不确定是否属实,也没法确定),衣服是女方自己脱的,内衣是男女双方配合一起脱下的,如果你觉得男方父亲造谣,人家愿意承担责任,如果属实,那就是自愿的,这就有点魔幻了。 本案定罪逻辑,采用的是有罪定论,先认定男方有罪,然后再找证据推翻,这个逻辑是否合适,非常有争议,这不符合一般强奸罪的无罪敲定逻辑。 强奸罪应该是疑罪从无,怎么能采用有罪敲定,性行为如此私密,男方怎么证明得了发生的时候女人是自愿的呢?太可怕了 强奸 未遂强奸 反暴力强奸案 婚内强奸 强奸未遂 男性强奸案 定婚强奸
强奸罪的基本逻辑,必须是已经进入,现在处女膜完整,说进入是站不住脚的(虽然存在极
深思哲见在
2025-04-17 11:2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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