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订婚强奸案”二审维持原判!记住:订婚≠性行为默示同意! 家人们,备受关注的山西“订婚强奸案”今天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强奸罪成立)! 这案子吵翻天,核心就在于很多人觉得“都订婚了,还能算强奸?” 法院判决和官方回应,狠狠打了这种错误认知的脸! 重点来了,敲黑板!✍️ 1、订婚≠性行为默示同意! 这是最关键的一点! 无论什么关系,只要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就是强奸! 法律保护的是女性的性自主权! 2、证据确凿! 法院认定男方席某某确实存在强行脱衣、反锁房门、拖拽等暴力行为,违背了女方意愿。 3、不存在骗婚! 女方家人没拿报警要挟索财,彩礼也早已退还(是男方家拒领),女方无婚史,不存在骗婚动机。 这案子提醒所有人,特别是男性:亲密关系≠可以为所欲为! 暧昧氛围≠同意发生性关系! 想发生关系,必须明确征得同意! 别再用“她不同意怎么跟我开房”这种荒谬逻辑狡辩! 法院也呼吁停止网络暴力和人肉搜索,别对受害者造成二次伤害! 这判决你怎么看? “订婚强奸”的认定,是不是给那些抱有错误观念的人上了一课? 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 订婚强奸案 法律常识 性同意权 拒绝强奸
山西“订婚强奸案”二审维持原判!记住:订婚≠性行为默示同意! 家人们,备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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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 23: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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