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男子开了一个鱼庄,从一个蔬菜店进了一批蔬菜,可还没有炒好菜给客人吃,就被执法的人检测出,黄瓜的农药超标了,要罚他3000多元,吓得男子赶紧将进货单拿出来,哀求道:我开鱼庄就已经负债累累了,家中老人还生病,自己前年又做手术,他要求减免一半的罚款,让蔬菜店承担一半。 (来源:齐鲁壹点) 张先生看着手中的行政处罚单,内心实在不是滋味,他竟然因为进货了一批蔬菜,蔬菜里的黄瓜的农药超标了,就要罚他3000多元。 他真想不通,这黄瓜又不是他种的,又不是他卖的,他只不过是从蔬菜店买过来,他也不知道黄瓜里的农药会超标,为什么就要罚他的款呢! 说起这件事,张先生的心里实在是苦啊,张先生的身体本来就不是很好,前年就做过一次手术,家中的老人又生病了。 为了一家人的生活,他没有办法,只好另寻出路,他开起了鱼庄。为了做好鱼庄生意,他借了不少钱。 为了赶紧还清这些债,为了一家人的生活,他在鱼庄起早摸黑地工作。 那天一大早,他就联系蔬菜店的老板,要从他那里进一批新鲜的蔬菜,张先生是考察过的,那家蔬菜店特别新鲜,而且卖相特别好。 联系了店家之后,店家就马上派员工把新鲜的蔬菜送过来了,并且还有一张送货单。 当时张先生看着那些新鲜的瓜果蔬菜,他很是满意,赶紧将它们保鲜起来,招待顾客,他总是这样,为了店里生意红火,他要确保食材的新鲜。 可没想到这一批新鲜的食材,给他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那天正好执法的人过来检查食材了,张先生觉得这是例行检查,他从来没有放在心上,毕竟他觉得自己的食材挺新鲜的,不会有什么问题。 然而执法的人很快检测到那一批蔬菜的黄瓜,农药竟然超标了,需要罚款,还给他开了一张行政处罚单,要罚他3000多元。 张先生一看,吓了一跳,那一家蔬菜店,是一家挺大的店,怎么会有这种问题呢? 而且张先生觉得,这黄瓜里面有农药,跟他没有关系,这黄瓜不是他种的,农药有没有超标,他并不清楚。 为了自证黄瓜的来源是正规的,张先生赶紧拿出那张蔬菜进货单,证明自己是从一家正规的蔬菜店进来的,他希望,只要提供证明就可以免去处罚。 可是即使他提供了进货单,并且提供了当天蔬菜店的员工送菜上门的监控,这一切都无济于事。 执法的人依然要求张先生罚款3000多元。张先生心里苦啊,虽然这3000多元不是很多钱,可对于一个负债累累来说,家中又有生病的老人,而自己作为一家的顶梁之柱,身体又不是很好,这一笔钱他难以掏出来。 张先生觉得,是蔬菜店将有农药超标的黄瓜卖给他的,那么蔬菜店也应当有一半的责任。 他希望蔬菜店能够承担一半的罚款,这样他也能减轻负担。 那么张先生的诉求是否会获得支持? 1、执法的人说,张先生作为鱼庄的经营者,那么对于所有的食材都有查验的义务,它不可以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食材。 《食品安全法》第50条规定,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食品原料,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从这个方面来说,张先生作为鱼庄的经营者,如果食材的来源没有保障,确实是对消费者的不负责任。 2、张先生认为,他的经济比较拮据,他的食材来源一个蔬菜店,那么蔬菜店应当承担一半的责任,那么蔬菜店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呢?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蔬菜店明知道黄瓜的农药超标,还提供给张先生,那么他们是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 关键是张先生只是食用黄瓜的经营者,蔬菜店只是卖黄瓜的经营者,他们也许都不知道黄瓜是否农药含量超标,只有生产农药和使用农药的人才知道,那么这件事是否应该从源头查起呢? 对此你有何看法?
浙江温州,男子开了一个鱼庄,从一个蔬菜店进了一批蔬菜,可还没有炒好菜给客人吃,就
重瓦下庆
2025-01-14 13: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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