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手套白狼!”河南许昌,红衣大妈在胖东来霸占整车果汁,在未结账的情况下不让别人购买,搬走一箱给她10元“转让费”,其他顾客无奈只能付钱,店员回应:没法处罚,只能劝导她! 张先生(化名)去超市买东西时,看上了超市自产的果汁,但找了一圈,本该放果汁的地方空空如也,张先生临去结账时,才发现一个船红衣服的大妈,购物车里放了好几箱。 张先生见大妈只是推着车,不像去结账的样子,于是问了一句:“这个果汁能给我一箱吗?” 没想到,大妈竟然说:“给我10块钱转让费!” 张先生还以为自己听错了,这些大妈又没有付账,只是占着,这样开口就问自己要钱,合理吗? 但他来一趟超市不容易,下次又要排长队,张先生只好指着购物车,无奈的说:“给我一箱,我付钱。” 大妈听了喜笑颜开,熟练的亮出收款码,让张先生扫了10块钱,之后,大妈继续看着别人,还时不时问别人要不要饮料。 过了一会,别的顾客也从大妈那里搬走了一箱,大妈照例收了10块钱,很快将这一车果汁都“卖”完了。 一旁的顾客看得目瞪口呆,大妈一分钱不出,就在超市里挣了几十块转让费,仅仅是把销路好的果汁,放进自己的购物车里占着? 顾客把大妈的行为拍下来,发网上吐槽,觉得她这已经算是“黄牛”行为了! 有网友表示,没结账就是超市的东西,给她钱做什么,直接搬啊,她又不诚心买! 超市发现后,工作人员也在网上进行了回应,称大妈行为确实很恶劣,但没有办法处罚,只能劝说! 对此,有网友表示,胖东来态度太好,被人欺负了吧,这在别的超市,会直接被驱赶的!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讲,这件事该如何认定呢? 从事件本身来看,大妈在未结账的情况下占有果汁并收取其他顾客的“转让费”,这显然是一种不正当获利的行为,这种行为构成了法律意义上的不当得利。 大妈并未为果汁支付费用,却向其他顾客收取额外的钱款作为“转让费”。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超市的利益,也侵犯了其他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大妈的收费行为并不合理,应当退还所收款项,并且不得继续实施此类行为。如果超市能够证明其因此遭受损失,还可以向大妈追讨赔偿。 大妈的行为显然是利用规则漏洞牟取私利,破坏了正常的购物秩序。对于此类现象,商家应该加强监管,同时消费者也应该提高警惕,避免助长不良风气。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规针对的是那些故意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人进行处罚。 大妈通过占用商品、拒绝让售以及向其他顾客收取“转让费”的方式,实际上是在制造混乱,影响了超市的经营秩序和其他顾客的合法权益。 如果大妈根本没有购买的意思,还长期这样做,显然也影响到了超市的名誉,给商家进一步造成了损失,商家有权要求大妈离开。 在这种情况下,超市管理人员有权报警,要求相关执法机关有责任介入,制止她的违法行为。 但超市并没有采取强硬的手段阻止,只是对大妈进行了劝说,超市内也加强了巡逻和管理,用来防止这种情况出现。 那么,你认为大妈行为合适吗? (来源:第1眼新闻2024年12月13日关于《大妈在胖东来“囤”整车果汁,收10元转让费,才让搬走一箱!店员回应:没法处罚,只能劝导》的报道) 文|百香果 编辑|百香果
“空手套白狼!”河南许昌,红衣大妈在胖东来霸占整车果汁,在未结账的情况下不让别人
豌豆大说法
2024-12-13 18:28:14
0
阅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