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男子意外得知同事年薪为33万元,比他高了近7万元后,给领导发了“求加

午夜游民 2024-12-13 12:32:38

2017年,男子意外得知同事年薪为33万元,比他高了近7万元后,给领导发了“求加薪”邮件,万万没想到,领导看到,不仅不给他加薪,反而以男子违反薪酬保密制度,将男子开除处理。男子不服,告上法庭。法院的判决结果亮了。

(参考信息来源:九派新闻——12月9日报道,上海,员工推算同事工资要求加薪遭辞退 ,该员工起诉索赔18.5万余元,法院:违反薪酬保密制度,多次迟到早退。)

就因为问了同事一句年薪,这个人就因违反公司规定丢了饭碗,接下来的几年,因为这一句话又牵扯出来了一大堆的案件。

故事的主人公马铭岳,985毕业,在上海一家公司干了三年程序员,年薪26万多,虽然在魔都算不上大富大贵,但比起老家的同学,也算是混得人模狗样了。每天加班到深夜,修bug改需求,也算是为公司鞠躬尽瘁了。

然而,一次看似普通的帮忙整理文件,却成了他职场生涯的转折点。那天中午,主管叫他去办公室帮忙,在翻阅文件时,他无意间瞥见了一份同事的薪资单。好家伙,这位老哥和他岗位、资历都差不多,居然年薪33万!

这下马铭岳心态崩了,同样是搬砖,凭什么人家多拿7万?这7万块,够他一年房租了!他越想越气,感觉自己被PUA了,于是,他决定向领导讨个说法。

他精心写了一封邮件,列举了自己的工作表现和贡献,委婉地表达了对薪酬差异的疑问,暗示领导是不是搞错了,然后点击了发送。他期待着领导能看到他的“苦劳”,给他涨工资。

然而,现实给了他一记响亮的耳光。领导看到邮件后,非但没有给他加薪,反而以他违反了公司的薪酬保密制度为由,直接把他开除了。

公司给出的理由是:员工手册里白纸黑字写着,公司实行严格的薪酬保密制度,违反就按严重违纪处理。你小子窥探同事薪资,还明目张胆地发邮件质问,这不是打公司的脸吗?

公司还搬出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意思就是,开除你,合法合规,一分钱赔偿都没有!

被辞退的马铭岳当然不服气,直接把公司告上了法庭。他辩称,自己只是对薪酬差异有疑问,并没有恶意泄露同事的隐私,更没有给公司造成任何损失。他只是想争取自己应得的报酬,这难道有错吗?

他引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赔偿18.5万余元,这笔钱相当于他一年的工资,也算是给自己的职场生涯一个交代。

这起案件,也引发了人们对薪酬保密制度的讨论。从法律角度来看,薪酬保密制度本身并不违法。“法无禁止即可为”,法律没有明确禁止公司实施薪酬保密制度,公司自然可以制定相应的规定。

公司实行薪酬保密制度,也有其自身的考虑。首先,可以保护员工的隐私,避免同事之间互相攀比,造成不必要的矛盾和内卷。其次,可以减少员工流失,毕竟,如果大家都知道彼此的薪资,那些拿得少的员工肯定会有跳槽的冲动。最后,也有利于维护公司的管理秩序,避免出现混乱。

法院最终判决,支持了公司的决定,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并无不当,驳回了马铭岳的赔偿请求。

这个结果,让很多网友感到意外。毕竟,马铭岳只是想争取自己的权益,并没有恶意泄露信息,却被公司无情开除,实在让人唏嘘。

不管怎样,法律的公平和水准一定是大于个人的情感客观判断的,这也提醒着我们广大的打工人,一定要在规定的范围内做事,对此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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