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女子离婚时净身出户,6个月后生了个儿子,前夫得知不是自己的,一气之下,

豌豆大说法 2024-12-10 19:34:41

湖南衡阳,女子离婚时净身出户,6个月后生了个儿子,前夫得知不是自己的,一气之下,以女子离婚有重大过错为由将她告上法庭,索要200000余元赔偿金,法院的判决让他傻眼了! “李胜,你前妻生了个儿子,这才离婚6个月,会不会是你的?” 2024年6月的一天,李胜(化名)刚下班,就听到朋友给他说前妻的事,一听他头都炸了,他们离婚前早就分居了,前妻这个时候生孩子,那就是婚内就跟别人在一起了。 这个消息让李胜一肚子气,离婚后,虽然房子车子都给了他,前妻净身出户,但他们之前生的两个孩子也给了他一个人抚养,前妻也没给过抚养费。 本以为她是跟自己没有感情了,才执意离婚,李胜这才知道,是因为她怀了孩子! 李胜气愤不已,给前妻发了一连串的质问,要求她向自己认错,但前妻正在坐月子,接到他的电话,什么话也不说就给挂了。 李胜想想,自己当时跟她谈的条件,前妻虽然什么都没有要,但他觉得对方还是赚便宜了,自己被戴了绿帽子,以后谁提起这个刚出生的孩子,都会笑话他! 李胜又多次找她索要赔偿,但前妻都是爱理不理,李胜反而成了她和现任丈夫的笑柄,这让他心里更难受了。 于是,他一纸诉状,将前妻告上法庭,要求她赔偿自己各项损失20万余元,还有当时离婚,是前妻的过错,这也算是她该给自己的离婚损害补偿金。 但前妻却表示,自己离婚根本不是因为怀孕,这也不是造成离婚的主要原因,他们早就感情破裂了!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讲,法院会支持李胜的诉求吗? 从时间上算,李胜得知妻子在婚内就已经和现任好上了,但前妻的行为是否构成重大过错,直接影响到李胜是否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以及赔偿金额的确定。 《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即双方应保持相互间的忠诚。如果一方违反此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相应的补偿。 在这个案件里,由于孩子出生的时间点接近离婚后6个月,可以推测孩子的受孕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 这表明前妻可能在婚内就与其他男性有非正当的关系,从而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所强调的夫妻间的忠实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李胜作为无过错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害赔偿。 考虑到前妻经济状况和个人责任等因素,法院最终判决她支付2万元的赔偿金给李胜,而不是李胜最初要求的20万元。 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应当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处理共同财产,并妥善解决子女抚养问题。 李胜与前妻协议离婚时,房子车子都归李胜所有,而两个孩子也由他抚养。这种安排看似解决了当时的纠纷,但从长远来看,却可能导致新的争议产生。 如果前妻再婚并有了新家庭,她可能会觉得当初放弃太多,进而引发后续纷争,而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前妻也因为自己没有得到任何共同财产,选择了不给抚养费,但这也不利于她和孩子之间的亲子关系。 李胜认为自己是无辜的一方,因为前妻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怀上了别人的孩子。根据法律规定,这样的行为确实构成了重大过错,使得李胜有理由向法院申请损害赔偿。 法院经过综合审理后,认为李胜所要求的20万赔偿金过高,不太合理,因此,判决前妻赔偿他2万余元。 你认为,这个赔偿金额合理吗? (来源:阜阳新闻社2024年12月9日关于《协议离婚后半年,前妻生子,男子发现前妻婚内与他人同居并怀孕,向法院起诉索要20万赔偿金》的报道) 文|百香果 编辑|百香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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