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理,女子在店里等车,店主好心给她指路,没想到,女子发视频称被店主驱赶、拖拽

豌豆大说法 2024-11-26 12:58:28

云南大理,女子在店里等车,店主好心给她指路,没想到,女子发视频称被店主驱赶、拖拽、抢手机,发差评诅咒店主顾客一辈子发不了财,还要求赔偿自己,店主忍无可忍,发视频澄清了! 11月24日,李老板(化名)看到自家店门站着一个推着行李箱的女子,主动打招呼询问女子买什么时,女子却说自己在等车,什么也不买。 李老板只好告诉她,这是自己的店和客栈,不是巷子,这里不好等车,还到门口指着一个巷子,告诉女子去那边等。 女子当时就不乐意了,还称要给店铺差评,她站在门口拍着照片,李老板赶紧阻止女子,没想到,女子的车来了,她赶紧上车,李老板只好试图拉住她,但还是让女子给跑了。 女子还哭着将自己在店门口等车的事发到网上,表示自己被店主殴打、驱赶,说的极其过分,还诅咒来店内住宿的人一辈子发不了财。 李老板立即想起来是这位女子,但自己当时态度很好,一句重话也没说,女子竟然在网上胡说,还给店铺带来负面影响。 李老板的儿子小李(化名)也在网上发了当时的监控视频,把当时二人的对话都清清楚楚,李老板好心告诉她,这是私人地方,还有大门、门头,根本没有对女子不尊重,更没有驱赶。 之后发生争执,也是女子无缘无故要给差评,她的反应太莫名其妙,李老板是着急了,才做出试图抢手机的举动。 住过这家店的网友也纷纷发声,表示店主一家的态度很不错,女子完全是无理取闹,她说的理由也站不住脚,这么明显的门头和店名,怎么会误认为是巷子呢! 事后小李也在网上要求女子删掉视频和差评,以免进一步让自己的店遭受损失,女子也将自己发布的内容删除了,事情得到了圆满的接耳机。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讲,这件事该如何认定呢? 女子捏造事实,说店主恶意驱赶自己,她在网络上的行为已经超出了正常维权的范畴,涉嫌侵犯李老板的名誉权。 根据《民法典》第1024条,任何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女子以自己被老板驱赶的理由,在网上发差评,影响店主的生意,也对店主造成了负面影响。 女子为了影响生意,使用了诸如“诅咒顾客一辈子发不了财”等极端言论。这些行为显然超出了正常的消费者投诉范围,属于对李老板及其店铺的诽谤和侮辱。 女子的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李老板的个人名誉,还对店铺的商业信誉造成了负面影响。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李老板有权要求女子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可以要求相应的经济赔偿。 店主被女子侮辱后,没有跟女子正面冲突,虽然当时因为心急,跟女子产生了纠纷,事后也选择放当时的监控视频,用事实给自己澄清,女子的话也不攻自破。 如果女子执意不和解,不愿道歉,那店主还能选择报警,女子的女子的不当行为可能导致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11月25日,小李回应称双方进行了沟通,女子索赔无果,选择了删除视频和超,消除影响,小李也删除了自己社交平台上关于女子的视频,双方达成了和解。 对此,网友表示,不是谁发视频谁有理,女子真以为自己哭几声就有理了! 希望女子能有个教训,不要随意诽谤他人了,不仅没有好处,还会让自己触碰法律的红线,得到应有的惩罚! (来源:南昌晚报2024年11月25日关于《11月24日云南大理,女子店内等人被店主好言劝离,发视频大哭并在平台上给店铺打差评,店主拿出监控自证清白》的报道) 文|百香果 编辑|百香果

0 阅读:1
豌豆大说法

豌豆大说法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