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男子买800元牛肉干,万没想到,配料表是鸭肉、鸡肉,男子索赔8000元被商户集体围攻,还将男子的鸭肉干抢走,称男子找茬,但价格出卖了他们! 11月31日,南先生(化名)去农博会买牛肉干,一家摆满肉干的摊前,写着“手撕牛肉干”的字样,南先生却看着不太对。 他问店员这是什么肉时,工作人员毫不犹疑的说是牛肉干,南先生还是有点迟疑。 店员见状,果断告诉他:“必须是牛肉干!” 南先生当即买下了十斤,支付了800元,但当他翻过来看配料表时,上面写着“鸭肉干”的字样,还有一些是鸡肉干,但全做成了风干牛肉干的样子售卖。 南先生当场戳穿了店员,气愤的大喊:“你们欺骗老百姓,卖假的牛肉干!” 这次换了个店员,告诉南先生,他们定价便宜,70一斤,本来就不可能买到真的牛肉干,质问南先生是不是没事找事? 但包装上明明写的牛肉,买之前也这样确认的,南先生也不惯着他们,还提出了10倍索赔,让店主赔偿自己8000元! 店主不依不饶,还找了附近几家商户,想把南先生赶走,争执中也匆忙把800元的钱款给退了。 南先生跟他们争执了起来,还当场打了市监局的电话,进行检查 后,才发现这家商户并不在注册名单中,是自己过来卖货的。 事后,商户白回应称,一开始卖鸭肉干的店员是兼职,他不知道情况说错了,他们没有卖假货! 但包装上明明白白写着牛肉干,纸箱上写的鸡肉干,这些也是按照牛肉干卖的,如果写鸡肉干、鸭肉干,会卖70元一斤的价吗?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讲,这件事该如何认定呢? 商家将鸭肉干、鸡肉干冒充牛肉干销售,明显构成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的商品,应该和所宣传的一致,不能售卖假货,伤害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售卖假货行为的,至少需要3倍赔偿。 南先生购买的“牛肉干”实际为鸭肉干和鸡肉干,商家在销售过程中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误导消费者购买。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构成了明显的欺诈。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南先生有权要求三倍赔偿,即2400元。商家虽然退钱了,但只退还800元,并没有履行完全赔偿的义务,监管部门应依法对商家进行处罚,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提出自己被骗时,商家不依不饶,还要把消费者的鸭肉干抢走,把他赶出去,这种行为也是违法的。 南先生在发现商家欺诈行为后,及时联系了市场监管部门,并要求赔偿。这种做法是正确的,遇到这种情况,就要及时保留证据,联系有关部门进行解决。 这件事也引起了网友对食品安全的担忧,有些商品假到离谱还在正常售卖,真该加大打击力度了! (来源:南昌晚报2024年11月22日关于《11月21日湖南,打假博主曝光商家将鸡鸭肉当牛肉干卖,遭商户集体围攻 不让他出去》的报道) 文|百香果 编辑|百香果
湖南长沙,男子买800元牛肉干,万没想到,配料表是鸭肉、鸡肉,男子索赔8000元
豌豆大说法
2024-11-23 12: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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