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男子在野塘捕鱼,没曾想,三名打猎者刚好经过,竟误将男子当成猎物,拿枪朝其

豌豆大说法 2024-11-13 12:11:28

湖南,一男子在野塘捕鱼,没曾想,三名打猎者刚好经过,竟误将男子当成猎物,拿枪朝其击射,不幸身亡。事发后,开枪者于次日自S身亡。相关部门对此回应!   据知情人讲述,11月1日晚,衡南某小镇的一处野塘边,发生了一起令人痛心的悲剧。   事发当晚,一名男子正独自在野塘边捕鱼。与此同时,三名外村的打猎者驱车来到这里,准备进行夜间狩猎。   由于天色已晚,视线不佳,打猎者们在寻找猎物的过程中不慎将正在捕鱼的男子误认为是目标。   其中一名打猎者开枪射击,子弹从男子的锁骨下方进入,穿透至肺部。男子感觉自己并无大碍,于是就想坐回车休息一下,可还没走几步,男子就吐了一地的血。   接到报警后,宝盖派出所迅速赶到现场,展开调查。初步调查显示,开枪者和其他两名打猎者均为外村人,他们在事发后逃离现场。   次日,开枪者在家中留下遗书后自S身亡,其余两名打猎者被警方控制。   这起悲剧在当地引起了极大的震动。当地相关部门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已经对死者家属进行了安抚和帮助,并承诺将全力配合警方调查,确保案件公正处理。   警方也表示,将进一步查明事实真相,依法处理相关责任人。   事后,有网友表示:太凑巧了,一条生命就这样没了。希望类似的悲剧不要再发生。   还有网友认为,这不仅仅是打猎者的责任,当地管理部门也应该负有一定的责任。夜间打猎应该有更严格的管控措施。   那么,从法律角度上讲,该如何看待此事?   这起悲剧性事件中,三名打猎者的行为构成了严重的法律责任。   根据《刑法》第233条的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打猎者误将捕鱼男子当作猎物并开枪导致其死亡,显然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的情形。这种情况下,打猎者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狩猎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工具、方法进行狩猎。   夜间使用灯光照射、枪支射击等方式狩猎,不仅对野生动物资源造成破坏,还可能引发安全隐患,如本案所示,给无辜民众带来生命威胁。   对于开枪者在案发后选择自S的行为,虽然其本人不再面临刑事追责,但其家属仍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188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受害者家属有权向开枪者的遗产继承人提出索赔请求。   对此,你怎么看?   (来源:齐鲁晚报·果然视频;2024年11月12日关于《湖南一男子疑被当成猎物遭枪击身亡》的报道) 文|木南 编辑|木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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