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镇江,一女子到早餐店用餐,点了几分小笼包,可她吃完饭后,老板却将女子吃剩包子

豌豆大说法 2024-11-13 11:14:07

江西镇江,一女子到早餐店用餐,点了几分小笼包,可她吃完饭后,老板却将女子吃剩包子重新放回摊位。女子发现摊主行为后,要求其将剩下的处理掉,可对方态度让人咋舌!女子:太恶心了。   近日,在网上看到这样一条视频,李女士(化名)周末的时候像往常一样走进街边小笼包早餐店,点了一笼小笼包作早餐。   吃完早餐后,李女士正准备离开时,发现东西落在了店里,于是就又折回了店里,没曾想却看到摊主将她桌上吃剩下的小笼包收走后,竟又放回了摊位上。   带着不确定的语气,她又询问了摊主:“这些是不是我刚才没吃完的小笼包?”   见摊主支支吾吾地说不上话来,李女士立即意识到了什么,对老板说话的语气也加重了一些。老板的行为让她感到十分恶心,觉得自己刚才吃的包子是不是也是别人吃剩下的。   于是,为了避免摊主真的将自己吃剩下的包子又拿出售卖,李女士出言呵斥:“你就当着我的面,把那几个包子扔掉!”   可摊主这时却反驳称,自己只不过随手将它们放到上面了一下,并不是真的想再次售卖,嘴上说着这样的话,但听到女子要求后,却死活不肯将它们倒掉。   见此情景,李女士情绪愈发激动,坚持要求摊主立即将那些剩余的小笼包处理掉,以免其他顾客吃自己剩下的。   “你既然不卖,为什么不扔掉呢!”   那么,从法律角度上讲,摊主这样的做法合理吗?   在李女士遇到的情况中,摊主将她吃剩下的小笼包重新放回摊位的行为,明显违反了《食品安全法》中的相关规定。   食品安全法强调,食品生产和经营者必须确保所提供的食品符合安全标准,不得销售任何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威胁的食品。   吃剩下的食物因为直接接触过消费者的口腔,极有可能携带细菌或其他污染物,不符合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故而不得再次出售。   李女士发现自己的小笼包被重新放回摊位后,立即向摊主提出了抗议,并要求其当面处理掉剩余的食物。这一行为体现了作为消费者的正当权利保护意识。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获得质量合格商品和服务的权利,同时也拥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   当消费者的这些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经营者改正错误,必要时还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   面对李女士的要求,摊主的态度显得非常不当。她既没有承认错误也没有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而是试图通过狡辩来掩盖事实真相。   这种做法不仅未能解决问题,反而可能激化矛盾,损害自身信誉。   正确的处理方式应该是立即销毁那些可能已经被剩下的小笼包,避免它们再次被售卖,造成顾客心理阴影。   有网友给出了自己的解决办法:吃不完带走,不然都咬烂。   还有网友表示:有些菜吃不完可以打包带走,但米饭吃不完没几个人会打包,我见过老板把上桌的剩饭倒回电饭煲里的。   不过,也有网友认为,如果真按照李女士所说的,将顾客碰都没碰过的包子丢掉,是不是有点太浪费粮食了!   对此,你怎么看? (来源:金龄生活;2024年11月12日关于《顾客发现老板把人家吃剩的包子放进蒸屉里》的报道) 文|木南 编辑|木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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