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能忍?广东揭阳,一女孩准备离开篮球场时,竟被一名男生从背后飞踹了一脚,踹在了女

雷雷说趣 2024-10-20 17:42:44

这能忍?广东揭阳,一女孩准备离开篮球场时,竟被一名男生从背后飞踹了一脚,踹在了女孩的腰部。女孩由于没有防备,直接面部朝下,摔倒在地上,整个面部都磕在了球场地面上,疼着捂住脸直哭。事后,警方表示已通知了双方父亲,此事也已经处理完毕。网友忍不住问道:具体怎么处理的?难道不讲清楚吗? (来源:新闻夜航) 据了解,事发当晚,一名身穿粉色衣服的女孩拿着一个卡通人物的毛绒包包从篮球场路过,结果在快要出球场时,一名男生突然猛地向女孩冲了过去,然后飞起一脚踹在女孩的腰部。 女孩根本没有任何防备,整个人立即扑倒在地上,面部也磕在了篮球场的的地面,疼得她立即坐起身,然后捂住鼻子痛哭了起来。 女孩的同伴见状立即赶来安慰,并报了警。 事后,警方表示已通知了双方的父亲到场处理,且此事已经处理完毕。至于如何处理的细节问题,警方并未公布。 有网友表示,这份通报有什么意义?什么结果都没有吗?警方难道不给个解释? 还有网友表示,我要是这女孩的父亲,这男生保准断了那条踹人的腿。 那从法律角度来讲,此事该如何评价? 1、男生的行为符合故意伤害,也有可能属于寻衅滋事。 现在警方并未通报男生为何要殴打女孩,那如果二人本来就有矛盾,男生对女孩实施的行为,就属于故意伤害。 在伤情没有达到轻伤以上级别时,对于男生的行为,只能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处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第1款规定,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10日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 但如果二人根本没有矛盾,男生就是寻开心踹了女孩一脚,那这个行为就属于寻衅滋事。 同样的,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情,仍按照一般的治安案件处理。 当然,如果双方最终和解的话,并且男生向女孩道歉,并作出了赔偿,那警方也可以依法作出不处罚处理。 2、警方公开事件详情以及具体处罚措施是有一定限制的。 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第6条,公安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或者警务工作秘密,以及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或者妨害执法活动的执法信息。 同时,公安机关不得向权利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开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执法信息。但是,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公安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公开。 由此可见,警方原则上只需要向男生和女孩本人以及他们家人公开事件信息即可,没有义务向社会公众、向网友公开此事的经过和处理的结果。 当然有原则就有例外,除非当事人自己同意公开案件信息和处理结果,或者警方认为这种事是一种公共事件,才能未经同意直接公开。 也就是说,警方之所以没有公开案件细节和处理结果,要么是男生或女孩的父亲不同意让孩子被网民关注,要么是这件事并非公共事件,而是女孩与男生之间本来就有矛盾。 因此,既然这件事已经处理完了,而且他们也不想成为网友们茶余饭后的谈资,那此事就到此为止吧。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 关注@法律公开课 #男子篮球场内飞踹女孩 警方介入##护苗有我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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