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女子突然离世,20岁的儿子没钱安葬,儿子心生一计打电话向警方寻求帮助。当警方得知男子身上仅有1000块,母子俩是外来务工人员。民警做了一个暖心的决定,男子瞬间泪奔。事后,男子顺利让母亲入土为安,特意给民警写来感谢信。 (案例来源:) 20岁的王聪跟母亲相依为命,母子俩在台阁木镇三间房村租了一间便宜的房子,没文化,没技术的他们靠打零工为生。 这些年,王聪母亲李梅身体一直不好,赚到的钱大部分都用来看病。因此,母子俩的生活非常拮据。 对于王聪来说,只要母亲能够陪在他身边,日子就算再苦再难他心里也踏实。 可这天当王聪醒来,却发现自己的母亲身体已经冰凉,早已停止了心跳。望着母亲的遗体,王聪陷入了前所未有的绝望和无助中。 因为,王聪找遍了家里所有的抽屉,只找到1000元,他们存折的余额早就显示零。王聪掏出手机,想向亲朋好友寻求帮助。找了半天,却没能找到一个可以联系的人。究竟该怎么办才好呢? 王聪哭了几个小时,最终试探性地拨通了110...... 王聪带着哭腔说道:“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我母亲去世了,可我只有1000块钱,没法把她安葬,你们能帮帮我吗?” 民警还是第一次接到这样的求助电话,一时间语塞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眼泪不由地在眼眶打转,随后耐心地询问王聪的居住地址。 十几分钟后,几位民警来到王聪的出租屋。当他们看到眼前的一幕,再一次被震惊到了,出租屋阴暗简陋,一件像样的家具都没有。 已故的李梅躺在床上,此情此景看起来是那么地凄凉。 民警立即联系相关部门,替这对母子寻求帮助,可得到的回复是,母子俩是外来务工人员,户口不在本地,不符合救助条件。 王聪绝望地哭起来:“我现在只有1000块钱,连火化的钱都不够,我究竟该怎么办?” 而这时,一位民警突然从口袋里掏出200块钱,递到王聪手上,这是我的一点小小心意,你放心,我们会帮你想办法的。 紧接着,在场的其他几位民警,也都纷纷伸出援助之手。 随后,民警联系当地的村委,将此事告诉他们,村委了解到这个情况,对王聪的遭遇也深表同情,于是,村民们都自发捐钱,力所能及地帮着王聪。 最终在众多好心人的帮助下,王聪顺利让母亲入土为安。 王聪感激不已,办完母亲的丧事特意给当地民警和村委写了一封感谢信。此事曝光在网上,立即冲上热搜。 看完这个故事,很多人心里五味杂陈,心里既暖暖的,又莫名有一些心酸。 王聪像大多数普通人一样,明明很努力地活着,可却依旧活得很艰难,暖心的是,在王聪遇到困难的时候,没有一个人笑话他,而是心疼他,帮助他。 那么站在法律的角度,又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自然人享有人格权,我国传统观念和风俗习惯是:“死者为大、入土为安” 《民法典》第591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李梅因病离世,作为儿子有义务和责任将母亲安葬,让老人早日入土为安。这不仅是为人子女的本分,也是对逝者的尊重和死亡的敬畏。 即便是王聪没有能力安葬母亲,也应该想办法,不能对母亲的身后事放任不管。 如果他因为没有钱,就将母亲的遗体遗弃在出租屋,那就违背了公序良俗,侵犯了李梅的人格权。 2、王聪遇到困难,向外寻求帮助是明智之举。 《社会救助法》草案提出:建立急难社会救助制度,为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者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针对类似的事,目前我国已出具相关法律,虽然还没有正式实施,但相信很快就会提上日程。 不管是谁,出门在外总会遇到一些突发状况,而这个时候,那些陷入困境中的人,若能及时得到社会救助,想必很多人也不会病急乱投医,误入歧途。 像王聪这样的情况,不用民警或者村民捐款,相关部门会直接提供帮助。 3、多做善事,帮人帮己。 《慈善法》第34条:本法所称慈善捐赠,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基于慈善目的,自愿、无偿赠与财产的活动。 捐款是一种自愿自发的行为,本文这些民警以及村民,得知王聪的实际情况后,同情他的遭遇,对他伸出援助之手,帮他渡过难关,这种暖心举动,是宏扬社会正能量。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帮人就是帮己。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人物均为化名) 法律常识
内蒙古,一女子突然离世,20岁的儿子没钱安葬,儿子心生一计打电话向警方寻求帮助。
运良说是非
2024-09-23 11: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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