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不理发!”浙江杭州,一16岁男孩在理发店剪头发和烫头,不料结束后,托尼老师

运良说是非 2024-09-08 22:18:14

“杭州不理发!”浙江杭州,一16岁男孩在理发店剪头发和烫头,不料结束后,托尼老师竟然狮子大开口,索要4000多元。小男孩很气愤,报警。警方回应说,是消费纠纷,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案例来源:) 夏伟是一名16岁的小男孩,他来到了理发店理发并且烫了个头。 结束后理发店的老板却说要4000多元,夏伟懵了。 夏伟拿过账单一看,发现被理发店的老板坑了,因为标价300多元的价目,账单上却显示为1200多元。 对于这样的价格,夏伟当然是不能接受,愤而报警,警察来了之后也为夏伟主持公道。 其中一名出警的民警怒怼理发店老板,说你300多元的价格,竟然收他1200多元,你不是明码标价的吗?你怎么可以这样? 面对民警的质问,理发店老板却振振有词说道,他们的理发店服务质量特别好,价格就是这么贵。 可民警也不惯着理发店老板,直接让小男孩离开了,没有让小男孩付钱。 民警说,这是消费纠纷,如果理发店老板不同意,可以去矛盾调解中心处理,也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解决。 那么从法律上如何看待这件事情呢? 1、16岁的小男孩需要支付4000多元吗? 民法典第19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夏伟是一名16岁的小男孩,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不能独立行使民事法律行为。 如果理发店的老板只收夏伟几百元的理发费用,那么夏伟是可以独自决定的。 可这理发店老板太贪心了,竟然狮子大开口索要夏伟4000多元的理发费用,那么夏伟是没有独立行使民事法律行为的权利,应当由夏伟的监护人,他的父母进行追任和同意的。 所以,夏伟可以拒绝老板的无理要求。由夏伟的父母与理发店老板进行交涉。 2、理发店老板侵犯了夏伟的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理发店的老板太离谱了,剪个头发和烫个头发,竟然要4000多元。 理发店老板显然违背了公平交易权,侵害了夏伟的正当权益,明码标价300多元的,最后竟然要收夏伟1200多元,这不是把人当成冤大头了吗? 所以,夏伟的父母是可以拒绝的,因为这侵害了夏伟的公平交易权。 3、夏伟很有主见,及时报警。 刑事诉讼法第110条规定: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夏伟最后发现自己被骗了,被理发店老板坑了,理发店老板很有可能涉嫌强迫交易罪或者涉嫌敲诈勒索,所以夏伟果断报警。 这对于16岁的夏伟来说,非常难能可贵。在遇到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果断的报警,这是值得学习和效仿的方法。 如果理发店老板不是第一次这样干,而是有系统的这样干,那很有可能涉嫌强迫交易罪或者涉嫌敲诈勒索罪。警方应当及时立案侦查,追究理发店老板的刑事责任。(文中姓名皆为化名) 对此,您是怎么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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