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广东的房东也难搞,责任重大,人在屋中坐,祸从天上来! 8月14日凌晨3时59分,白云区江高发生火情,一栋出租屋内疑似发生了电动车上楼充电自燃,引发了火灾,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虽然是烧了房东的房子,但是房东可不能说烧了我自己的房子,不关别人什么事,这起火情有三个处罚出来。 一,有关方面对该栋出租屋实施了3个月的封停。 二,对携带电动自行车电池入室充电的租客林某,实施行政拘留。 三,对出租屋的屋主伍某及二手房东钟某,消防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 有人讲,现在的房东真难做,难道专门请一个人守在门口,24小时看住租客不要带电动车电池上楼吗,如果他偷偷带上楼充电专门办。 房东自己房子被烧了,是直接的受害人,现在房子反而被封三个月,到哪里哭去,烧了自己家的房子,自认倒霉还不行,也不知道这个房东会不会起诉租客赔偿他的损失呢,比如赔偿烧坏的房子跟三个月的租金损失。 但是从这三个处罚来看,房东也被列为了过错方,房东起诉租客,可能不一定会受到支持。 当然,电动车上楼充电,本来就是一直在严格抓的事情,自己偏要往枪口上撞怪谁?幸运的是他这起火情没有人员伤亡,不然后果可能会更严重。 所以安全规则千万条,电动车电池不能上楼第一条! #秋日生活打卡季#
现在广东的房东也难搞,责任重大,人在屋中坐,祸从天上来! 8月14日凌晨3时5
有李就说事
2024-08-31 03:37:14
0
阅读: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