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贪便宜的下场!重庆一男子,花48万买了一套法拍房,办好房产证后去收房,却发现里面有人办公,男子这才得知对方是租客,这套房子已经出租给别人了,租期十年,买卖不破租赁,对方拒绝搬走。男子傻眼了:自己的房子,自己不能入住,这是什么道理。他一纸诉状告上法庭,可法院判决让他彻底崩溃。
(本文主要参考信源:①中工网.购买法拍房后,起诉要求租客搬离.2024.08.16;②北京房天下.花48万买法拍房却遇租约纠纷,法院这样说.2024.08.16)
“我为什么不能住进自己买的房子里?!”张先生(化名)的声音中充满了沮丧和愤怒,这场持续数月的纠纷已经耗尽了他的耐心。原本,他只是想轻松地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开始新的生活。然而,现实却给了他一记重重的耳光,让他陷入了一个似乎无法脱身的困境。
事情要从几个月前说起。张先生一直梦想着拥有自己的房子,但面对高涨的房价,他的资金显得捉襟见肘。如果选择购买开发商的新楼盘,他的积蓄连首付都不够,这意味着不仅要借钱,还要背负沉重的房贷压力。正当他为此发愁时,法拍房进入了他的视线。
法拍房,顾名思义,是通过法院拍卖程序出售的房产。这些房产通常来自于债务纠纷、破产清算等情况,因此价格往往低于市场行情。对于张先生这样资金有限的购房者来说,法拍房无疑是一个极具吸引力的选择。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张先生发现了一套位置不错、面积适中的法拍房。更让他心动的是,这套房子的起拍价仅为48万元,远低于周边同类房源的市场价。虽然拍卖公告中提到房子目前处于出租状态,但张先生认为这不是大问题,毕竟房子终究是自己的。
怀着激动的心情,张先生参与了竞拍,最终以48万元的全款价格成功拍得这套房子。在办理完各项手续后,他迫不及待地前往收房。然而,当他站在自己新买的房子门前时,眼前的景象却让他傻了眼。
房子里不是空置的,而是一个正在运营的办公场所。更让张先生震惊的是,租客告诉他,这里是从2018年开始租用的,而且签订了长达十年的租约。这意味着,在未来几年内,张先生都无法入住自己买下的房子。
面对这一突如其来的情况,张先生开始质疑拍卖公告中提到的租约是否真实。他认为,即便有租约存在,也不应该影响他作为新房主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带着这样的想法,张先生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于是一纸诉状将租客公司告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双方展开了激烈的争辩。张先生坚持认为,作为房屋的合法所有者,他有权随时入住和使用自己的房产。他质疑租约的真实性,并表示即便租约存在,也应该在他购买房屋后自动终止。
而被告公司则坚持他们是合法租户,有权继续占用房屋直到租约到期。他们出示了与前房主签订的租赁合同,强调“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原则,认为新房主应当继续履行原有的租赁合同。
经过审理,法院做出了让张先生彻底崩溃的判决。法院认为,拍卖公告中已经明确披露了房屋的租赁情况,包括租约信息和房屋现状。作为竞拍者,张先生在参与竞拍时应该已经知晓这些信息,因此应当接受。最终,法院驳回了张先生的诉讼请求。
这个判决结果无疑给张先生当头一棒。他不得不面对一个残酷的现实:自己花了48万买下的房子,在未来几年内都无法入住。这不仅打乱了他的生活计划,也给他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心理压力。
这起事件也给我们带来了诸多启示:它提醒我们在购买房产,特别是法拍房时,要格外注意查看房屋的权属状况和使用现状。不能只看价格便宜就贸然购买,要全面了解可能存在的风险。
对于普通购房者来说,张先生的经历无疑是一个警示。在追求低价的同时,我们更要注重交易的安全性和合法性。仔细阅读所有相关文件,必要时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这些都是避免陷入类似困境的重要措施。
大板鸭
可以从租金上入手,没有谁交房租一次交10年的,明显不合理,如果是一年一交,可以要剩下的房租,就当投资了。
懒人
那就断水断网断电不交物业费,想尽一切办法赶走租客!因为这个租客明显找事。
用户11xxx82 回复 08-20 09:10
研究下法律再评论,很多安置房,置换房,经济适用房在买卖时,买家都会以租赁为保障防止卖家恶意不办手续。
卡利斯托
租赁10年 是按年交还是按月交租?若租客是一次过交了10年租 那新业主不亏大了?若按月交 至少新业主可每月收租以减少损失 有懂的解释下吗
懒人
断水断电断网看你怎么住
szldmy 回复 08-20 11:40
业主没有这个权力,如果有租赁合同,业主确实没办法赶人走
用户10xxx52
法官太可恶了,拍房子的时候也不说,
用户10xxx21
18年开始,只剩四年租期,忍一忍也就过去了
唐果♂很甜
第二年长5w租金
szldmy
拍之前没了解房子的租赁情况怪谁,估计房子拍之前也没上门看看房子的情况
灰灰 回复 08-20 18:01
你想多了[哭笑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