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院3天后抢救无效死亡!未做尸检怎么判

西南李军 2024-07-26 00:30:36
2019年12月11日,吕某因胸痹心痛病(中医诊断)、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西医诊断)到中医院住院治 疗,入住心血管病科。 [可怜R]12月14日晚九时左右,吕某家属接到医院电话通知“患者不行了,赶紧到医院”,随后吕某家属赶到医院,医院对吕某进行抢救,经抢救无效,吕某于2019年12月15日0时17分被宣布死亡。 [吧唧R]在中医院住院病案“死亡记录”中记载,“家属商议后放弃继续抢救宣布死亡,拒绝尸检”。中医院未提交家属拒绝尸检的相关证据。 [哭惹R]入院才几天,人就没了,吕某家属难以接受。因为未能与医院协商妥当,于是吕某家属便将医院诉至法 院。 一审法 院依法委托司法鉴定中 心进行司法鉴定,该鉴定中 心审查送检材料后认为,因治 疗过程中患者已经死亡,未行尸检,属死亡原因不明确,该中 心目前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无法对医方诊疗行为进行准确、全 面的评估,遂作出不予受理告知书。 [打卡R]随后,双方针对未能尸检的原因展开争论。吕某家属称中医院未履行尸检告知义务,中医院则认为根据病历记载中医院已经告知吕某家属是否进行尸检,吕某家属拒绝尸检。 [爆炸R]一审法 院认为,是否告知尸检,举证义务在中医院。如果让患者证明医 疗机构未告知尸检事项,是要患者对医 疗机构未曾实施的行为进行举证,消ji的、不作为的行为,因其未实行,不会留下任何证据,如果要求患者一方证明医 疗机构未实施该行为显然是强人所难。而且,医 疗机构在患者入院、手 术、出院等重大医 疗结点均需要患者或患者家属签字,本案中医院称已告知吕某家属进行尸检,但却没有让家属进行签字确认,亦不符合常理。 [火R]庭审中,吕某家属提交“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一份,该推断书 记载吕某死亡原因为心室颤动。中医院门诊部在该推断书上盖章。 [向右R]结合本案案情,虽然中医院未履行对吕某家属告知尸检的义务,但假使中医院告知了吕某家属尸检事宜,亦存在吕某家属是否选择尸检以及尸检结果的不确定性,因存在该种不确定性而让中医院承担全部责任欠妥,故一审法 院酌定中医院对吕某家属的损失承担50o/o的责任,赔523,064.9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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