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流浪猫绊倒投喂者赔24万案宣判##律师说法#
养猫养狗等宠物的,都需要明白这一点,因为自己饲养的宠物给他人造成的伤害,那一定要负法律责任。就是自己投喂的流浪猫,也在其中,因为,你投喂了,就证明你是宠物的监护者了。
7月24日,“男子被流浪猫绊倒投喂者赔24万元”案再审宣判。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判决:相关赔偿责任由公司承担80%,流浪猫投喂者肖某某承担20%,吴某某不承担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案中,体育用品公司作为羽毛球场馆的经营者、管理者,在发现有教练投喂猫的情况下,予以放任、疏于管理,未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在猫进入球馆后,未能及时发现也未及时予以驱离,导致损害的发生。所以,体育用品公司对于吴某某的损害后果发生系主要原因,并具有主要过错,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这起案件是一起发生在体育场馆内因运动而引发的人身损害侵权纠纷。作为体育场馆的经营者,对进入场馆的运动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应当为运动者提供安全、舒适的场馆环境,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体育设施设备和配套设施,并落实预防风险或消除潜在危险发生的必要措施。
投喂流浪动物,对流浪动物施以爱心和援助,是尊重和保护生命的体现,但投喂流浪动物应当兼顾到社会公共安全和他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