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78岁老人三婚娶了个带孩子的保姆,三个人一起生活了10年。没想到老人自己的7个子女想回家的时候,却被保姆反锁在门外,保姆跟他们说,老人350万房子都是给她的,还要求子女返还老人证件!结果子女们反给保姆告了,最后结果让人意外。 (来源: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老人姓陈,有7个子女,但是都各忙各的没空照顾他,于是就给他找了个保姆。 保姆叫周桂英,离婚带个儿子,日子过的不容易,于是她尽心尽力照顾陈老,陈老也对她很满意,两人日久生情,最后竟然领了结婚证。 陈老和周桂英结婚后,两人一起生活,周桂英的儿子也搬过来同住。 这是陈老第三次结婚,陈老的子女们虽然有些不满,但看到父亲生活得还算开心,也就没有多说什么。 然而,十年过去了,陈老的身体去世,他的子女们拿着他的证件去帮他办理后事,结果等到回家,却发现他们被周桂英反锁在门外。 周桂英声称,陈老已经把所有财产都留给了她,包括那栋价值350万的房子,而且她还要求子女们归还陈老的证件。 子女们感到十分震惊和愤怒,他们认为自己作为陈老的亲生子女,有权参与父亲的生活和财产分配。于是,他们决定采取法律手段,将周桂英告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周桂英坚称陈老已经把所有财产都留给了她,并出示了一份遗嘱。 原来陈老名下的房子上竟然也有周桂英的名字,法院判定周桂英那份遗嘱是公证过的,具有法律效力。因此,陈老名下的房产确实是属于周桂英所有。 然而,对于陈老的证件,周桂英并无权利强制收回。面对这样的结果,陈老的子女并不服气,根据他们说,他们父亲的房产是跟第二任妻子单位分的,不应该跟周桂英有关系。 但是他们只能拿出来老房置换新房的协议书,却拿不出父亲跟单位签订的协议。 在庭审的进一步深入中,陈老的子女们愈发焦急。他们不断强调陈老的房产是其与前妻单位的共有财产,周桂英并无权占有。 然而,由于他们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这一点,法院对他们的主张表示了疑虑。 面对这种情况,周桂英却显得颇为冷静。她拿出了购房合同和房产证,最终证明房子是她和陈老共同所有。 尽管陈老的子女们对此表示不满,但法庭的判决却是公正的,他们无法改变这一事实。 于是他们又提出了诉求,认为他们四妹是残障人士,缺乏劳动能力,遗嘱应该给她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这是遗嘱继承中的“特留份”制度,其目的在于保障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基本生活需要,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在本案中,陈老的四女儿确实是残障人士,而且她的丈夫、女儿都是残障人士,这使得她不仅缺乏劳动能力,还面临着生活来源的严重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陈老在立遗嘱时应当考虑到四女儿的特殊情况,为她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然而,从周桂英出示的遗嘱中,我们并未看到有关四女儿继承权的特别安排。这引发了陈老子女们的强烈不满和质疑,他们认为这样的遗嘱安排显然违背了法律的精神和规定。 最终法院判定,四女儿应该继承房屋的25%产权份额,而房子确实归周桂英所有,而周桂英必须给四女儿支付88万余元。 陈老将房子留给周桂英,所以他剩下的66000元,由子女分割其中34000元,其他的归周桂英。 周桂英不服,但是二审维持了原判。 对此你怎么看?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广东深圳,78岁老人三婚娶了个带孩子的保姆,三个人一起生活了10年。没想到老人自
你好爆爆呀
2024-05-29 17:4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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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0xxx01
小编家事真多,也没必要都拿出来给大家评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