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人变老了!”上海,公交车司机从后视镜看到大爷摔倒,急忙上前将他扶起来。不料,

运良说是非 2024-05-28 16:02:21

“坏人变老了!”上海,公交车司机从后视镜看到大爷摔倒,急忙上前将他扶起来。不料,大爷竟然一把抓住司机的手,对其进行讹诈,司机无奈大喊:“车上都有监控,你讹不着我!”公交车上的乘客也主动为司机作证,最终,大爷被警方带走。网友:“大快人心!” (来源:) 5月26日,一则公交车司机好心扶起大爷,却反被讹诈的视频,冲上了热搜,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应。 据视频显示,当天,公交车报站后,慢慢靠边停车,之后一位大爷从公交车上下来,看起来摇摇晃晃的,转眼间就摔倒在地。 公交车司机从后视镜后到后,凭着一腔热血,赶紧下车将大爷扶了起来,可没想到,大爷一把抓住司机的手,非说是在公交车上摔倒的,让司机负责。 司机很无奈,他知道自己即将遭遇一场讹诈,但他并不怕,因为公交车上全程都有监控,可以清晰还原事实,而且车上还有很多的乘客,都可以为他作证。 看司机不买账,大爷很矫健地从地上一骨碌爬起来,跑到公交车前面拦住,不让车走。 最终,许多乘客站出来,纷纷表示愿意为司机作证。随后,司机报警,警方经过调查后,将大爷给带走了。 事后,官方回应:老人属于过度饮酒,导致摔倒,跟司机无关。 而公汽公司在查看相关监控后,也认为司机并没有责任,目前司机已复工。 那么,在法律上应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大爷随意诬陷讹诈他人,应受到治安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敲诈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勒索公私财物的行为。 大爷明知道自己为酒后摔倒,根本与司机毫无关系,司机只是出于好心,见其摔倒伸出援手罢,但大爷为了达到自己敲诈的目的,竟然不顾事实,随意诬陷司机 如果不是公交车全程有监控,再加上有多名证人证言,为司机洗脱冤屈,司机就要摊上大事了,此行为太过恶劣,有违社会公德,符合敲诈勒索的违法前提,应该依法受到治安处罚。 2、如果大爷有隐性疾病,司机大哥扶起他,造成了不可逆转的人身伤害,司机需要负责吗? 根据《民法典》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假如大爷是因为突发疾病,导致突然摔倒,司机对其展开紧急救助,比如心肺复苏等救助措施,属于见义勇为。如果导致大爷发生了人身损害,根据相关法规,司机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家属也应该守理守法,不要让好心人寒了心。 3、如果大爷超过了70岁,是否可以免除治安处罚呢? 根据《治安处罚法》第21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由此可见,大爷如果已年满70周岁,可以执行行政拘留,但罚金却是无法避免的,这也是法律的合理性。 如果70周以上人群,犯罪没有任何成本,那么,这个年龄段的人,违法犯罪的机率就会增加,给社会造成不稳定因素。 4、大爷的行为,违反社会公德。 根据《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近年来,好心人因帮扶老人,被老人讹诈的事件层出不穷,这已经成了一种丑恶的社会现象。 如今,导致许多人在看到他人摔倒在地,明明很想帮忙,却还要考虑帮忙所产生的后果,所以许多人被迫冷漠,而一些真正需要帮助的老人,也因此得不到救助,这皆是因一些坏老人的行为所引起的,令人十分寒心。 大爷在众目睽睽之下,居然公然诬陷司机,心窝子可谓黑到了极致。试想,哪怕他这次讹到了一些财物,但他失了人品,如果今后他摔倒在地,试问又有谁敢上前帮助? 勇于扶起大街上的摔倒老人,如今在这社会上,可视为壮举,是真正的见义勇为。 我们身为普通大众中的一员,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抵制歪风,不给社会添乱,从我做起! 对于大爷的行为,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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