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男子想买房结婚,可是钱不够,父亲答应帮他买房,男子很开心。可没想到,房价上涨,父亲没有了买房的能力,便想反悔。儿子火冒三丈,当即将父亲告上法庭,要求他履行承诺,法院判决让儿子傻眼了! (来源:潇湘晨报) 这天,老陈正在上班,突然接到了儿子小陈的电话:“爸,你看好了一处房子,你赶紧把房款给我打过来。” 老陈一听,有些难为情地说:“儿啊,不是爸不帮你,是爸没有这个实力,我算了下手上的钱,跟买房子还差得远,爸没本事,你可不能怪爸啊。” 小陈一听急了,他答应过女友和丈母娘,一定会买套婚房,如今父亲不肯出钱买房,这可怎么办? 他管不了许多,又跟老陈说:“爸,你答应过我,给我买房的,你可不能说话不算话,如果买不了房子,我这婚事可就黄了,你可不能不管。” 老陈很无奈地表示:“要不,你就先去租个房子结婚,现在我确实没钱。” 小陈对父亲很是失望,他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他很爱女友,不想失信于她。 可眼下,他才工作几年,根本没有能力买得起房子。 小陈心里堵得慌,老陈心里也很难受,觉得对不起儿子。 3年前,老陈因为和前妻性格不合,经常因为家庭琐事吵架,两人最终分道扬镳。 之后,老陈与别的女人重组家庭。那时小陈已经长大成人,并参加了工作。 有一次,小陈突然带着女友来拜访老陈,并告诉他:“我们打算结婚,想买套婚房,可是我手上的钱不够。” 老陈很开心,当天喝了不少酒,他当即心领神会,脑子一热,大手一挥,对儿子说:“儿啊,你放心,你这婚房,老爸给你包了。” 这话让小陈热血沸腾,原本他对父亲和母亲离婚,颇有微词,如今却对父亲的尊重又多了几分。 次日。小陈便带着父亲四处看房子,仿佛好日子就在眼前。 两人兜兜转转1个月,房子看得越多,老陈的脸色就愈加难看,他根本没有意识到,无锡的房价如今竟然上了天,他兜里那点儿钱,根本买不起房子。 可是他看着兴致勃勃看房的儿子,几次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每天看房,对他来说都充满了煎熬。 在儿子看中了房子后,就在签下合同的那一刻,老陈终于鼓起勇气,将儿子拖离了售楼部,并如实告诉儿子:“我盘算了一下,我手上的钱根本买不起房子,你一定要原谅爸爸,我答应你,等我有钱了,一定给你买。” 巨大的羞耻感袭来,小陈的脸红一阵白一阵,他觉得受到了父亲的欺骗,他忍着气将父亲送回家。 之后,双方发生了剧烈争吵。小陈指责父亲的言而无信,老陈指责儿子的不近人情,话越说越难听,险些打起来,惊动了民警。 在民警的调解下,老陈当场写下了一纸承诺,答应儿子,在限期内会资助他100万元买房。 可没想到,过了限期,老陈依然没有将100万元的房款打过来,小陈气疯了。 他多次打电话要求老陈给钱,可是老陈各种理由拒绝。 小陈依然每天去看房。这不,他又看中了一套房子,就马上给父亲打去了电话。 于是,便出现了开头那一幕! 见父亲依然赖着不给钱,小陈怒不可遏,对着父亲开火:“你可别忘了,你签过协议的,3天内,你不把100万给我打过来,你可别怪我不念父子之情!” 没想到,老陈根本不为所动。于是,小陈一怒之下,拿着协议书,一纸诉状将老陈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决父亲兑现给他买房的承诺。 那么在法律上是如何看待此事的呢? 1、老陈作为父亲,有义务为儿子小陈买房子吗? 根据《民法典》第26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在法律上,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在子女年满18岁,就可视为成年人,父母对其不再有法定抚育义务。 小陈已年满18岁,并已经参加工作,有能力实现自主生活,而买婚房是他基于自己和未来妻子共同生活的需要。 如果父母有能力,出于对子女的关爱,自愿为其购买婚房,法律上予以支持。但如果父母不愿为子女买房,他们没有为子女买房的法定义务,子女不能强求。 小陈想买婚房过好日子无可厚非,但他应该凭借自己的努力去实现,而不是道德绑架自己的父亲。 2、小陈声称,当时父子2人已签下协议,协议书为父亲亲笔签字,具有法律效力,父亲应履行承诺,为其买房。 根据《民法典》第657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同时,《民法典》第658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老陈为了维系和儿子的父子关系,自愿签下无偿赠与协议。后来又发现自己没有能力实现赠与,便反悔,并明确告知小陈,无法兑现承诺,此行为可视为撤销赠与。 赠与协议一经撤销,便没有了法律效力,因此,老陈认为,自己可以不兑现协议内容。 法院审理认为: 老陈与小陈签署的协议,实为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发生转移之前,有权利撤销赠与。 老陈没有能力履行合同,选择了撤回合同,法院应予以支持。 综上,法院判决:驳回小陈的全部诉求! 对此,你怎么看?
江苏无锡,男子想买房结婚,可是钱不够,父亲答应帮他买房,男子很开心。可没想到,房
运良说是非
2024-05-28 12:3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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