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瘫痪老人你算什么男人!”山东滕州,一男子突然恶狠狠掌掴坐轮椅老人,旁边女子看不下去了,挺身而出护住老人,没想到,被男子推倒,导致脚脖子脱臼,顿时,不可思议的一幕出现了,打人内幕也被曝光。
(案件来源:极目新闻)
这晚的大街,霓虹灯影与璀璨星光交织,灯火通明,宛如白昼,映照出这个都市的繁华与活力。
车水马龙的喧嚣,把夜的魅力展现的淋漓尽致,让人不由自主地沉醉其中。
站在街道上,感受着晚风轻拂,市井烟火,让人感到十分舒适和惬意,仿佛此刻的时间,都变得缓慢起来,让人流连忘返。
突然,人群如波涛汹涌的大海,骤然沸腾起来,众人的目光瞬间被一道粗壮的身影所吸引。
只见一个壮年男子,满脸狰狞,口中骂骂咧咧,对一个坐轮椅的老人恶语相向。他越骂越凶狠,抬手狠狠地给了老人几个耳光。
就在这时,一位红衣女子,如同一道光芒划破黑夜,挺身而出,要保护老人不再受到伤害。
她美得像仙女,勇敢如战士,以无比正义的姿态,挡在了老人面前,喝令壮年男子停止他的恶行。
然而,那壮年男子,却如同被触怒的野兽一般,将满腔的怒火,直接发泄在红衣女子身上。
他狠狠地,一把将女子推倒在地,这突如其来的袭击,让红衣女子重重地摔倒在地,脚踝脱臼,痛苦令她的脸庞瞬间变得苍白。
可是,红衣女子却没有退缩,她挣扎着爬起来,为了一个毫不相干的老人,她选择了与不公对抗。
在力量悬殊、敌强我弱的情况下,这个女人展现出的勇气,让周围的七尺男儿们感到羞愧。
她的行为如同一把火,点燃了周围人群的热血。
男人们纷纷感到惭愧,他们扪心自问:在这样一位英勇的女子面前,他们是否应该继续保持沉默?
让这样一个弱女子,独自承受这份无妄之灾?他们的心中被一股莫名的勇气点燃了。
这一刻,他们不再沉默,不再退缩,他们的热血在沸腾,他们的勇气在燃烧。
他们勇敢地站了出来,与邪恶对抗,展现出男儿的本色,和无畏的勇气。
他们的善良和勇气被红衣女子的行为所激发出来,让人们看到了人性的光辉。
他们或许不是最强壮的,但他们却是最勇敢的。
在红衣女子的感召下,他们觉醒了内心深处的力量,纷纷上前,把老人围了起来,成为一道“人墙”,其他几个男子,一拥而上,把打人男子制服。
在这片繁华都市的灯火阑珊处,他们为了一个毫不相干的老人、一个弱小的女子挺身而出,无数男人,用热血和勇气,书写着男儿的荣耀和责任。
他们的行动让人们看到:在这个世界上,还有无数的美好和善良等待着我们去发现和守护。
这件事一经网上发酵,引起人们极大的愤慨,民众对红衣女子纷纷肃然起敬,而对打人男子口诛笔伐。
后经证实,男子是酒后耍酒疯,可他不去和身强力壮的人叫板,却去欺负手无寸铁,无还手之力的瘫痪老人,和柔弱女子,真是无耻之徒。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男子酒后殴打老人,违反了什么法律?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喝醉酒了打人犯法。如果造成轻微伤,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如果经鉴定构成轻伤以上的伤害,涉嫌故意伤害罪,要负刑事责任。
如果是寻性滋事,则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如果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具体到本案,如何给打人男子定罪,要看被打老人和红衣女子伤势,是轻伤,则会从寻衅滋事,受到治安处罚。
如果是轻伤以上,则按照故意伤害罪,接受刑事处罚。
2、如果男人们见义勇为,把打人男子打伤,违反了什么法律?
《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见义勇为打伤人,是否要负法律责任要看防卫强度是否过当?
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法侵害人重伤、死亡,需要负法律责任。
具体到本案,如果大家在对抗打人男子时,伤害到了他,属于正当防卫。
如果打人男子被控制,不能施暴,大家再对他拳打脚踢,那么就不属于正当防卫。
3、酒后打人,会被减轻处罚吗?
《刑法》第十八条: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醉酒后打架量刑不会从轻处罚。在生理性醉酒的情况下,行为人并没有丧失辨认控制能力,故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应当承担责任。
即使其辨认控制能力有所减弱,但由于醉酒由行为人自己造成,也不得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评论。
用户14xxx19
说了一堆废话,就说最后怎么判的什么结果,就你这表达考试都不给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