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嫖20年?“山东青岛,男子53岁才结婚,因膝下无子,3个继子女已成年,他觉得

可曾听闻黑和尚 2023-12-22 15:54:46

“白嫖20年?“山东青岛,男子53岁才结婚,因膝下无子,3个继子女已成年,他觉得老了指望不上他们,就背着妻子,悄悄立下遗嘱,在他去世后,房产由侄子继承,连个居住权都没给妻子,他去世后,妻子和侄子对簿公堂。

(案件来源:裁判文书网)

乔秀之伸出颤抖的手,接过侄子管维递给她的一封遗书,她心中对亡夫老管,最后的一点夫妻情分消磨殆尽。

她老泪纵横,每一滴泪水,都是对自己命运的悲泣,对老管的痛斥。

夫妻同床共枕20年,她知冷知热的伺候着他,换来的却是恩断义绝,薄情寡性,流离失所。

老管年轻时一贫如洗,单身到53岁,才娶了个丧偶女子乔秀之,虽然她有2个儿子1个女儿,但都成年了,也没什么负担,老管终于有家了。

娶到媳妇的老管,并没有一高兴忘乎所以。

他觉得,自己是头婚,能跟乔秀之一心一意,但她是二婚,何况还有三个孩子,不可能跟自己心无旁骛过日子,心里避免不了算计。

于是,他进行了婚前财产登记,以免以后出现纠葛,说不清道不明。

虽然,他也没啥财产,不过是有房屋四间,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面积为178.8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为60平米。

做完登记,老管心里踏实了,他打拼半生,不过才有了遮风挡雨的栖身之所,他必须看好了,日防夜防,不能有半点闪失。

婚后,老管和乔秀之,又在院子东西两边盖了几间房。

毕竟,乔秀之的儿女们,总有来看母亲的时候,省得来了,没地方住。

因为结婚时,都年过半百了,乔秀之也没生育能力了。

即使有,他一把年纪了,孩子没养大,他已经老态龙钟了,所以,他膝下无子。

于是,20年后,年逾七旬的老管又盘算开了。

他觉得,他对乔秀之的儿女再好,羊肉也贴不到狗身上,人心隔肚皮啊。

等自己卧床不起那一天,乔秀之都可能对自己弃之不管,别说这些没有血缘关系的继子女,一个都指望不让,还得自己另作打算。

他思来想去,还是觉得血缘可靠,于是,他背着乔秀之,偷偷找到律师,立下一份遗嘱:

“我所有房屋均为婚前个人财产,去世后由侄子管维继承,和他人无关,如遇房屋拆迁,拆迁所得权益由管维享有。”

遗嘱立完了,老管如释重负,侄子毕竟是血脉至亲,总比外人强。

也确实是这么回事,几年后,他生病住院,忙前忙后,缴费花钱的,都是侄子管维,在他心里,大爷和父亲在自己心里的位置都是一样的。

可管维的孝心,没能改变生老病死的自然规律,老管还是病入膏肓,撒手人寰。

所以,当管维拿着一纸遗嘱,开始继承模式时,乔秀之才如雷轰顶。

20年的枕边人,原来把自己当家贼一样防着,所有财产没有自己的份,连个居住权都没留给自己,她寒心至极,拒绝配合过户。

于是,老管怎么都没想到,他即使立了遗嘱,在他尸骨未寒之际,他的妻子和侄子,就开始对簿公堂了。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管维认为,老管立下遗嘱,房产也是他婚前财产,东西厢房在婚前就存在,只不过婚后进行了翻盖,没什么可争议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而且,遗嘱是律师见证下立的,真实有效。

老管和继子女没形成抚养关系,老管生病住院,自己尽到了该尽的义务。而且,乔秀之有3个子女,还有养老保险,养老无忧,无需给她居住权。

2、乔秀之认为,东西厢房是婚后夫妻修建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老管遗嘱无效。

《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款: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所以,应该启动法定继承,管维只在老管生病住院照顾了几天,平时还是她尽的相扶相携的义务。

3、法院认为,老管的遗嘱合法有效,但东西厢房是婚后所建,乔秀之有50%的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一审判决,管维只能继承老管的正房四间,那是老管的婚前财产,但东西厢房,是他婚后,和乔秀之一起修建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乔秀之有50%份额。而且,乔秀之一直生活在正房,有正房的居住权。

管维和乔秀之均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老管遗嘱的程序真实有效,但他只能处置自己婚前的四间正房。

而对婚后修建的东西厢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先将共有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

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据此,本案东西厢房,乔秀之享有50%的份额。

乔秀之和老管结婚20年,相扶相携走过来,老管不念夫妻之情,剥夺了乔秀之的居住权,有违公序良俗。

而且,乔秀之再无其他安身之处,她有权居住至百年后,再由管维处置。

所以,二审依法判决驳回双方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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