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男子把车停在停车场里几小时,当他准备离开时,却显示他的车停了7168天

可曾听闻黑和尚 2023-12-22 15:53:12
江苏徐州,男子把车停在停车场里几小时,当他准备离开时,却显示他的车停了7168天,相当于19年,需要缴纳停车费143364元,不交费不让离开。可把男子气坏了,怒斥到:车我不要了,你们拿去吧。停车费比我的车还贵。结局难以置信。 (案例来源:极目新闻) 殷长卫坐在氤氲的茶香里,一口一口喝着沁人心脾的龙井茶,茶水顺着喉咙,流尽他的五脏六腑,他只觉得浑身通透,酣畅淋漓。 他的内心充满着感激,感谢这宁静的时刻,让他有机会品味生活的美好。 他对面坐着的,是他跟了2个月的客户,对方终于被他的执着和真诚打动,把合作的机会给了他。 今天就是签单日,他克制着内心的激动,让自己看起来沉稳成熟。 奋斗是一种品质,尽管困难像洪水一样肆虐,但是必定会有一条清晰的道路可以穿行,只要你不放弃,就会获得最美好的回报。 他今天深刻的感受到了,拿着那张很薄,却重如千斤的合同,他感谢自己屡战屡败,却越挫越勇,终于守得云开。 送走了客户,殷长卫哼着小曲往停车场走,赶回公司交差。 月底,他将拿到一笔丰厚的回报,那是对努力的回馈,能力的肯定。 想想同事会投来羡慕的目光,领导会赞许的给他竖大拇哥,他的成就感究溢于言表。 殷长卫发动了车子,开到了停车场的闸机口,准备付费走人,可他抬头看收费金额时,却目瞪口呆,瞠目结舌。 他甚至以为自己眼睛出了问题,揉了揉眼睛,最后才发现,不是他眼睛的问题,是显示屏出了问题,大到能把他吓一跟头。 只见上面显示,他停车7168天,需要缴纳143364元。 这一组数字,让殷长卫蒙圈了,他是几个小时前,把车子停进停车场的,却成了7168天,换算成年,是19年之多。 他那时候,还不知道在哪儿呢,即使有停车场,他也没车啊,即使有车,停这么久,不都报废了吗? 在殷长卫看来,你停车场作弊敲诈,也要不动声色,别这么离谱啊! 还19年,你怎么不整出一个世纪呢?你要是多个一两个小时,也不容易被发觉,一下子14万多停车费,简直是太不可思议了。 殷长卫跟保安说明白了,自己只停了几个小时,在对面的茶室见了个客户。 保安虽然也被这组数字吓了一跳,知道哪里出问题了,但他就是不让殷长卫离开,说自己没办法跟老板交差。 公司一个劲给他打电话,他又走不了,气的他成功签单的好心情荡然无存,怒斥道:“我的车不要了,我就停在出口处,你们爱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吧,我的车还不够交你们的停车费呢?” 可后面陆续准备离开的车不乐意了,鸣笛催促声不绝于耳,有的甚至把头伸出车窗骂骂咧咧。 气的殷长卫直接拍视频,上传了网络,发泄自己的愤怒。 保安一看,实在控制不住局面了,赶紧给老板打电话,让他过来处理。 很快,老板派来一个人,对服务器进行检修,才显示是系统故障,导致数据出错了,然后,老板让保安免费放行。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停车场收费的标准是多少? 停车场收费标准,有括中小型车辆和大型车辆的收费区别,以及超时停车的收费标准。 中小型车辆每半小时收费1元,最长停放时间为24小时,晚上停车收费最高为5元。大型车辆的收费标准是中小型车辆的两倍。超过24小时的收费标准因地区而异。 这么算下来,殷长停车几个小时,最多不会超过10元,而停车场显示是14万多,很显然是系统出了故障。 2、停车几小时,收费14万多,显然违背了公平公正的原则。 《民法典》第6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殷长卫停车场停车,购买了服务,停车场按小时收费,保证车辆安全,这就是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停车场的收费标准,必须明确告知车主,或者明码标价,否则就侵犯了车主的知情权,停车几小时,收费14万多也违背了公平原则。 3、如果停车场多收了停车费,被车主发现,可以拒交,交了后也有权要求返还,因为这属于不当得利。 《民法典》第122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不知道停车场的系统是否可以作弊,就像电子秤,或者计价表一样,可以人为调试。 当然了,这个我们不懂,朋友们有内行的,可以各抒己见,留言评论。 但我想,一般司机都不会去刻意记停车时间,如果停车场真能作弊的话,那这件事,也给我们提了个醒。 我们停车场停完车,大概记一下事件,即使不是人为调试,系统也有出错的时候。 像殷长卫遭遇这么离谱的,他当然能识破,要多出个一两个小时,可能他就察觉不出来,那岂不是花了冤枉钱。 如果发现停车场,多收了停车费,可以理直气壮要求返还,因为这属于不当得利,没有法律支撑,他们无权拒绝。 (文中均为化名)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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