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女生被三人拖入商场地下通道施暴,又遇“免死金牌”,打人者是三个未成年人,而且都是女生…
孩子被施暴二十几分钟,被威胁不能告诉家长,回家后还想着隐瞒,不料被爸爸看出来,一问才知道女儿受了多大委屈。
原来女孩当天是去商场找弟弟,偶遇到这几个女生,被打女孩与这四个女孩其中的一个女孩认识,说起打人原因,打人者嚣张地说就是看她不顺眼。四个人中一人放风,其余三人都参与了殴打,女孩在威胁和恐吓下也不敢呼救,所以任她们欺辱。 事后女孩爸爸报警,几个打人者均已到案,但是碍于身份都是未成年人,估计也就没有后续了… #初二女生被拖入商场地下通道施暴# 未成年人伤害案频发,就真的这样任之由之吗?
不知不觉
熊孩子保护法不改,这种事就杜绝不了
千里江陵
我读小学的时候,遇到霸凌,我跟我爸说怎么办,我把说;来,我教你打拳,怎么打,打哪里痛,逮住一个往死里面揍,第二天去学校,在路上就看到那家伙,他还没说话我就一拳砸他脸上了[哭着笑],本来想打鼻子的,结果砸额头上了,打完就跑,[害羞],后来他们找高年级人多揍我,我就趁他们放学落单揍他们,往死里面打。再后来他们就不碰我了[思考]
艾鹏 回复 11-13 06:32
打群架的奥义就在于盯着一个往死里打!打残了一个其他的都怕了,不行就盯着下一个
lucky皮卡丘 回复 11-13 09:51
还有一定要挑自己能打过的,那种一踹一咕噜子那种[静静吃瓜]
自由自在
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啊!
云之水
再保下去,效仿者更多了,治安会出大问题的[抠鼻]
习惯
不是说悬赏一万找人吗?警察说抓不到,家长自己悬赏找人
渣渣帝
要是我的孩子出现这样的情况,我绝对会教导孩子:逐一击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双倍奉还,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从法律上来看,试以“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或许是个不错的选择!
QQ不太懂
少管所应该重开了
茶禅一味
没事就勤带孩子去看杀鸡,在教孩子怎么杀鸡,!!!
傲世北辰之星
成年人,打成这种轻微伤,也就是拘留15天以内,罚几百块钱就放出来了,国内轻伤都得断胳膊断腿才能算上,处罚才能严重一点点。
lin
叫一大班一样大小的去揍回来[哭笑不得]
阿白
如果什么都做不成.那就记档案..一本不让读..家长哪有不怕这个的.
用户23xxx97
被打的也是未成年
随便
未成年打人不犯法,所以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是吧。既然这样的话,谁家没几个亲戚啊,跟亲戚朋友们借他们家的小孩,以暴制暴好了,今天你人多打人少,明天我也叫人一起弄你好了,反正未成年吗,是吧
艾鹏 回复 11-13 06:37
你傻啊,给娃搞点生化武器!艾滋病人的血之类的给对面来两针,然后转学跑路! 回头再让娃把这事偷偷给同学宣传一下不要留证据!
随便 回复 艾鹏 11-14 02:31
这个太危险,有可能被误伤
超神连胜
现在没有工读学校和少管所么
one 回复 11-13 00:53
没了,入世条件之一,另外一周从六天班变为5天双休也是条件之一。
用户69xxx95
要是这么玩以后我小孩我得教育成年之前别怂,做你想做的事。
用户10xxx09
花钱找营销号把事情曝光出去,保留证据找律师起诉,该要的钱一分不能少。闹大了自然有人会害怕
用户10xxx79
再找一帮熊孩子把对方的人打一顿
爷们
这种事情会越来越多,你猜为什么
用户11xxx02
法律不应该保护施暴者
我想我不够好
我教我孩子,谁打你你就给我往死里打!
唐伯虎点蚊香
唉……
痴心O_o
保护?简单,一命换三命,稳赚不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