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闵行一小区租户家多名幼童连续数日在楼道和公共区域裸身跑动,住户报警后民警多次上门协调,物业称无权处置,最终租户于10月27日搬离。
4名
涉事家庭中共有4个孩子,最大约五六岁
3次
报警后,民警出警频率最高的一天达3次
5—6天
住户称该情况持续约五六天,几乎天天发生
1间
该租户住在被分割的合租房其中一间,整套房约八九十平方米
各方说法,争议卡在“谁能真正管”
报警方
住户刘先生
他称租户搬来后,孩子“基本上天天不穿衣服跑到外面来”,自己在2026年10月25日亲眼看到后报警;民警在场时,孩子仍在外跑动,家长称“管不住”。
信息来源:住户向媒体讲述
物业
涉事小区物业工作人员
物业回应称警方已经介入,但“物业也没有权利管这事”,显示其更多停留在协助、反馈层面,缺少直接约束租户家庭行为的手段。
信息来源:物业接受媒体采访
法律观点
律师巩晶晶
她指出,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负有看管、约束义务,“管不住”不是免责理由;若长期放任并造成危害,监护人的“不作为”也可能触及刑事责任。
信息来源:律师公开解读
事件时间线
2026年10月27日
租户协调后搬走
社区民警向媒体表示,经过协调,这家租户已经搬离涉事小区。
2026年10月25日
住户报警介入
刘先生亲眼见到幼童裸身在公共区域跑动后报警,并跟随民警到涉事租户家中。
2026年10月25日至27日
民警多次上门
住户称报警后民警反复劝告,出警频率最高的一天达到3次,但现场秩序仍只能短时收敛。
2026年10月20日至24日
搬入后连续发生
住户称这户人家刚搬来后,孩子连续五六天几乎天天裸身在楼道和小区内跑动。
上海一小区多名幼童裸体在公共区域跑动, 妈妈称“管不住”; 律师发声
新黄河客户端
为何反复出警仍难根治
监护责任
“管不住”不等于法律上可免责
律师明确指出,年幼儿童本身不具备充分控制能力,监护人对其看护和约束义务不能转嫁给邻居、物业或民警;如果长期放任裸露、失管、随意排泄等行为,首要受损的其实是未成年人自身权益。
执法边界
基层警情处置更像“止血”,难成“根治”
从公开信息看,民警能做的是上门劝告、现场协调和促成搬离,但在未形成更明确伤害后果之前,处置工具偏有限,所以会出现“来了能压一会儿,人走又反复”的局面。
社区治理
物业、警方、住户之间责任链条断裂
住户能做的是投诉和报警,物业强调自己“没有权利管”,警方则偏向协调处置;一旦监护人本人拒绝积极配合,社区层面的管理就容易停在“谁都介入了,但没人能彻底负责”。
这起事件里,哪些法律问题被推到了台前
监护义务是否成立
律师观点认为,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对低龄儿童负有看管、照顾和保护义务,“孩子不听话”本身并不是法定义务消失的理由。
不作为是否可能被追责
若监护人有保护义务、也有能力介入,却持续放任并导致孩子受到现实危害,法律上可能进一步讨论虐待被监护人、遗弃等责任边界。
儿童权益受损不止是“观感问题”
律师强调,公共区域裸露、失管和随意排泄,首先侵害的是儿童自己的身体、隐私与安全利益,而不只是周边居民的不适感。
同住一个小区,居民更现实的求助路径
1
先留存时间、地点和反复发生记录
如果问题是持续性的,住户最有价值的不是情绪化争执,而是保留发生时段、频次和现场情况,帮助后续报警、物业登记和社区协调形成连续证据链。
2
报警之外,同步推动物业与社区介入
这类问题往往不是一次警情就能解决。除报警外,还应同步要求物业登记、联系社区网格或居委会参与,避免所有压力都落在单次出警上。
3
关注的是儿童安全,而不只是邻里观感
在沟通和求助中,把重点放在“幼童长期失管、存在安全风险”上,通常比单纯围绕“影响观感”更容易触发持续关注和正式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