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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怀孕6个月女子到医院做糖耐检查,医生递给她一瓶液体说是葡萄糖,让她喝下。她

辽宁,怀孕6个月女子到医院做糖耐检查,医生递给她一瓶液体说是葡萄糖,让她喝下。她

辽宁,怀孕6个月女子到医院做糖耐检查,医生递给她一瓶液体说是葡萄糖,让她喝下。她尝了一口发现没有甜味,当场反问“葡萄糖应该是甜的,怎么不甜”。查看瓶身才发现,自己喝的竟是含有剧毒甲醇的“新柏氏细胞保存液”:一种用于病理检测的化学试剂,吞咽及皮肤接触均会中毒。女子立刻返回诊室质问,医生当场承认疏忽,说“是我马虎了”。目前她仍在住院观察,最担心的是腹中胎儿是否受影响。有毒液体和葡萄糖混装在同一个盒子,孕妇两次确认都被告知“就是这个药”!这件事发生在辽宁辽阳,当事人是怀孕6个月的朱女士,事发时间是8月7日。当天她按产检计划,到辽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做孕中期糖耐筛查。她第一次做这项检查,全程都按着医生指引走,没敢自作主张。接诊的高姓医生没有亲手递药,只是指了指办公桌上的纸盒,让她自己取葡萄糖。纸盒里混放着好几种小瓶装液体,除了葡萄糖口服液,还有其他试剂瓶。她拿在手里犹豫了几秒,心里有点拿不准。怕自己拿错,她拿着瓶子走到医生身边确认,问是不是这一瓶。医生头都没抬,随口说就是这个。她还是不放心,过了两分钟又问了一遍,得到的还是同样的肯定答复。医生甚至抽空瞥了一眼她手里的水杯,提醒她兑的水不够300毫升,要再加点。自始至终,医生的视线都没落在她手里的药瓶上,没做过一次核对。朱女士没再多想,拧开瓶盖就喝了一大口。液体刚进嘴里她就皱起了眉,完全没有预想中的甜腻感,只有一股发涩的怪味,跟她印象里的葡萄糖完全不一样。她心里瞬间咯噔一下,赶紧把瓶子举到眼前仔细看标签。瓶身上清清楚楚印着“新柏氏细胞保存液”,成分栏标注含有甲醇,还用红字标着警示。一瓶病理检测用的有毒化学试剂,就这么被她喝进了嘴里。瓶身的警示语写得很明确:吞咽及皮肤接触均可导致中毒。她脑子嗡的一声,瞬间慌了神,攥着瓶子就往诊室跑,推开门就质问医生给的到底是什么。医生拿过瓶子扫了一眼,当场就愣住了,随即承认是自己马虎了,放错了瓶子。没有多余的辩解,也没有第一时间启动急救流程,全程都是朱女士自己在慌。她先跑到卫生间自行催吐,吐得眼泪直流,还一直护着肚子。直到她吐完回到诊室,医院才安排工作人员带她去做洗胃处理。洗胃的过程格外难熬,她一直弓着身子护着腹部,生怕刺激到腹中的孩子。当天她就办理了住院手续,本以为观察几天就能安心,可情况比预想的复杂。住院的十几天里,她频繁出现宫缩加剧的情况,多次抽血检查显示,几项血液指标都不在正常范围内。每天频繁抽血加上孕期反应,她的贫血症状也加重了不少。身体上的难受还能咬牙忍,心里的煎熬才最磨人。她最担心的从来不是自己的身体,是肚子里6个月大的孩子,没人能给她一个准话。她自己查过很多资料,知道甲醇有很强的神经毒性,会损伤视神经和中枢神经系统。她不敢往下想,如果毒素透过胎盘传给孩子,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更让她心寒的是医院的后续态度。事发之后,医院没有安排专门的对接人跟进这件事,也没人主动跟她沟通后续的检查方案和责任认定。反而有医护人员几次过来催促她出院,说她的身体指标已经达到出院标准。可胎儿的潜在风险没排查清楚,她怎么敢放心出院回家。她找过医院的相关部门,想要一个明确的说法和后续保障,可始终没得到满意的答复。双方僵持了几天,朱女士无奈之下向辽阳市卫健委提交了投诉。目前辽阳市卫健委已经受理了这起投诉,正在按流程开展调查。医院宣传科的工作人员也回应媒体称,事件还在内部调查中,查明后会给出正式答复。公开的医学资料显示,甲醇的毒性极强,普通人摄入5到15毫升就可能引发中毒,严重的会导致永久性失明,摄入30到70毫升就可能有生命危险。朱女士喝下的保存液大概有20毫升,刚好处于中剂量中毒的风险区间。对普通成年人来说都风险不小,对孕妇和胎儿而言,潜在危害更难精准预估。聊完整个事件的经过,我也想说说自己的几点看法。首先我认为,这件事绝不是一句“马虎了”就能轻轻揭过的。表面看是单个医生的一时疏忽,往深了挖,是科室管理和操作流程出了根本性的漏洞。口服葡萄糖和有毒病理试剂,从用途到存放要求天差地别,按医疗规范根本就不该放在同一个容器里。混放本身就是违规操作,是管理上的严重缺位。更值得反思的是两次确认的细节。患者已经出于谨慎,两次拿着药品找医生核对,医生却连看都不看一眼就确认,这是对患者信任的直接消耗。患者不懂专业医学知识,也分不清不同药瓶的区别,进了医院就只能信任医护人员。这份信任是医疗行业的立身之本,不该被漫不经心的态度耗光。还有事后的处理方式也让人难以理解。患者还在担心胎儿的远期风险,医院先想着催促患者出院,这种处理逻辑既寒心,也不符合医疗安全处置原则。
真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辽宁辽阳,孕妈朱女士去医院做糖耐检查。为防出错,她两

真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辽宁辽阳,孕妈朱女士去医院做糖耐检查。为防出错,她两

真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辽宁辽阳,孕妈朱女士去医院做糖耐检查。为防出错,她两次向医生确认后,喝下从盒中取出的药水。谁知这竟是含剧毒甲醇的细胞保存液!她当即催吐洗胃,出现宫缩异常。更寒心的是,医院迟迟不给说法,反反复复催她出院。目前,朱女士已向有关部门投诉,事件正在核查中。朱女士按医嘱去做糖耐检查,当时接诊的高大夫也挺忙,就让朱女士自己从办公桌的纸盒里拿葡萄糖喝。朱女士是头一回做这项目,心里不踏实,就怕拿错东西。她特意拿起一个瓶子,举到大夫眼前问,是这个不?大夫扫了一眼,说是。朱女士还是不放心,又拿起瓶子确认了一遍,大夫依然肯定地点头,甚至提醒她水加得不够三百毫升。有了大夫的两次亲口保证,朱女士这才放下心,拧开瓶盖就喝了一口。可这味道一进嘴,葡萄糖应该是甜的,这东西咋一点味没有,还透着一股子怪味?她赶紧翻过瓶子看标签,瓶子上赫然写着新柏氏细胞保存液,旁边还有严禁入口、含甲醇的警示字样。这哪是喝的药,简直是索命的毒!朱女士当时腿都软了,跌跌撞撞跑回诊室。大夫一看也愣了,只说了句是我马虎了。甲醇中毒可不是闹着玩的,朱女士不敢耽搁,拼命抠喉咙自己催吐,随后被安排紧急洗胃。从那天起,她就一直住在医院里保胎。但情况很不乐观,频繁的宫缩让她整夜整夜睡不着,验血报告上好几项指标都亮起红灯。她现在什么都不怕,就怕肚子里的宝宝被那口毒水伤到根基。可医院这边的态度,更是让她心寒。出事后,没一个领导出来给个说法,反而催着她赶紧办出院。这太欺负人了,无奈之下,朱女士只能向卫健委投诉,希望能讨个公道。这件事在法律上,医院的责任是推不掉的。第一,医院将剧毒的细胞保存液和口服葡萄糖混放,严重违反医疗物品存放规范。第二,朱女士两次向医生核实,医生依旧错判,这是严重的诊疗过失。根据《民法典》第1218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法律推定医院有过错,他们必须为朱女士的所有损失承担责任。具体赔哪些?首先,朱女士的洗胃费、住院费、保胎费以及后续胎儿监测费用,全得由医院出。其次,《民法典》第1221条规定,医务人员未尽到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赔偿。万一胎儿日后查出因甲醇中毒产生后遗症,医院还得赔偿后续治疗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别想用一句疏忽就把人打发了,大夫马虎的代价,差点就是一个家庭一辈子的痛。医院本该是最严谨的地方,却把剧毒物和口服药放一块,医生面对孕妇两次确认,也能看走眼。现在胎儿情况未知,他们不仅不积极补救,反倒急着赶人,这吃相是不是太难看了?这要是发生在你身上,你咽得下这口气吗?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一起给她出出主意!信源:洪观新闻
“太吓人了!”辽宁辽阳,女子怀孕约6个月,去医院做糖耐,被误导喝下含有甲醇的毒液

“太吓人了!”辽宁辽阳,女子怀孕约6个月,去医院做糖耐,被误导喝下含有甲醇的毒液

“太吓人了!”辽宁辽阳,女子怀孕约6个月,去医院做糖耐,被误导喝下含有甲醇的毒液。女子说:当时医生让她在混装盒子自取药水,有毒保存液体与葡萄糖摆在一起。她两次询问医生,对方都说是这个药。女子喝下没有甜味,才发现不对劲。去找医生,对方说:是我马虎了。女子急忙自行催吐,随后,住院洗胃,还出现宫缩异常。事后,医院迟迟不妥善处理,反倒催促她出院。女子无奈向有关部门投诉。朱女士永远记得那个味道。本该甜滋滋的葡萄糖水,入口那一刻却寡淡得像白开水,还带着一股说不出的怪味。她愣了一下,低头去看手里的瓶子,那一瞬间,她的心跳几乎停了——瓶身上赫然印着"新柏氏细胞保存液",标注含甲醇,严禁入口。那是8月7号,辽宁辽阳,朱女士怀孕快六个月了。这天她是来做糖耐量筛查的,这项产检要求孕妇空腹喝下葡萄糖水,然后抽血测血糖。接诊的高姓医生让她自己从办公桌的纸盒里取药。朱女士第一次做糖耐,心里本来就没底,怕拿错东西,特意把瓶子举到医生面前问了两遍。高医生两次都点头说"就是这个药",还提醒她水杯里的水不够300毫升,让她再加点。医生的话就是定心丸,朱女士没再多想,仰头就喝了下去。三分钟后,不对劲的感觉越来越强烈。她把瓶子翻过来仔细一看,当场吓得魂飞魄散——这根本不是什么葡萄糖,是用于医疗检测的细胞保存液,瓶身明确标注含有甲醇,吞咽及皮肤接触均可致中毒。朱女士冲回诊室,高医生这才反应过来,只说了句"是我马虎了"。马虎?一瓶剧毒液体,和孕妇要喝的口服药,就这么随随便便混放在同一个纸盒里。朱女士问了两遍,一个医生愣是没看出来。这已经不能用"马虎"两个字来搪塞了。朱女士不敢耽误,当场自行催吐。随后在医院做了洗胃治疗,被收治住院。接下来十多天,她一直在恐惧中煎熬。频繁的宫缩让她整夜睡不着,好几项血液指标出现异常。她最怕的是肚子里那个快六个月的孩子——甲醇这种东西,5到15毫升就能让人中毒失明,30到70毫升就可能致死。她不知道自己喝下去多少,也不知道那些毒素会不会穿过胎盘。公开资料显示,甲醇中毒对人体的神经系统损害极大,尤其会攻击视神经,中毒者可能出现心跳加速、头痛腹痛、呕吐腹泻,严重时神志不清、呼吸困难,甚至失明和死亡。对于一个怀孕六个月的女性来说,这份恐惧是双倍的——她的身体里,还有一个完全脆弱的小生命。然而让朱女士更寒心的,是事发后医院的态度。住院观察期间,没有专人对接处理这件事,没有人来安抚她、解释后续方案,反倒是医护人员一遍遍催她办理出院。一个刚刚喝下甲醇、还在担心胎儿安危的孕妇,被要求"差不多就走吧"。万般无奈之下,朱女士向辽阳市卫健委投诉。8月19日,媒体介入报道后,事件迅速发酵。8月20日晚,辽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发布情况通报,承认是由于接诊医生将新柏氏细胞保存液与口服葡萄糖粉混放存放、现场核对不严、宣教指导流程落实不到位所致。通报称,经国内权威机构检测,朱女士误服后24小时内血液甲醇浓度为0,无中毒反应,孕妇和胎儿各项指标监测正常。医院已对涉事医生作出暂停执业处理,并表示歉意,承诺全面排查整改。表面看是高医生"马虎了",但把高危化学品和口服药放在同一个纸盒里,这件事本身就不该发生。医院作为专业场所,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有明确规范:分区存放、专人管理、双人核对。如果这些制度执行到位,根本不会有"拿错"的可能。涉事医生是直接责任人没错,但科室的管理漏洞、院内的监督缺位,才是这件事能发生的土壤。辽阳三院在通报中说要"全面排查",但愿不是一句空话。一个孕妇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喝下剧毒液体,那种对胎儿远期影响的焦虑,不是一份检测报告能抚平的。而且朱女士在住院期间确实出现了宫缩加剧、指标异常的情况——这些身体的信号是真实的,不能简单用"无中毒反应"一笔带过。医患之间的信任一旦破裂,修复起来比指标更难。事发十多天,朱女士说没有专人来对接,还被反复催促出院。这种"冷处理"是最伤人的。医院面对突发事件,第一反应不应该是"这件事怎么赶紧结束",而应该是"这个人的痛苦我们怎么承接"。哪怕安排一个人专门对接、每天解释一下检查结果、问问她的感受,都不至于让人寒心到去投诉、去求助媒体。希望辽阳三院的整改说到做到,也希望所有医院都拿这件事照照镜子——看看自家那个"纸盒"里,有没有不该放的东西。信源:洪观新闻

评论区的怒火,够烧掉几个“暂停执业”?“我怀孕时连感冒药都不敢乱吃,她却被灌

评论区的怒火,够烧掉几个“暂停执业”?“我怀孕时连感冒药都不敢乱吃,她却被灌了一肚子甲醇!”“暂停执业?停两天躲风头,第三天上岗接着害人?这算哪门子处罚?”“孕妇确认了两次!两次!医生连眼皮都没抬一下,张嘴就是‘就是这个’——这哪是马虎,这可是草菅人命啊!”这不是段子,这是辽宁辽阳朱女士的真实遭遇。怀孕6个月做糖耐,两次举着瓶子问医生“是这个吗”,得到的都是漫不经心的“喝吧,没错”。直到一股化学味呛进喉咙——低头一看:“新柏氏细胞保存液”,含甲醇。30mL能致失明,70mL能要命,而她把一整瓶灌了下去。而医生做了什么?把有毒试剂和口服葡萄糖粉,混在同一个纸盒里。医院最新通报:孕妇和胎儿暂时没事,涉事医生暂停执业。评论区直接炸穿屏幕——“没事?没事是她命大!不是你们管理烂的理由!”“合着医生嘴皮子一碰‘我马虎了’,这就算翻篇了?”“制度漏洞明晃晃摆在那儿,今天停一个医生,明天换个傻子照样犯错——这跟没处理有区别吗?”也有人说“得饶人处且饶人”,但立刻被怼回去:“饶了医生?那谁来保证下一个孕妇的安全?!”命大是侥幸,失责是事实。你觉得“暂停执业”是惩罚还是掩护?
你心里的宜居小城是哪里?我心目中的宜居小城:辽宁辽阳,理由如下:1. 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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