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马上就要结婚的李丽珍,因为禁不住王晶高达400万片酬的诱惑,选择再次
1996年,马上就要结婚的李丽珍,因为禁不住王晶高达400万片酬的诱惑,选择再次褪去衣衫,和当时还名不见经传的舒淇,一起出演了三级片。那个400万的数字是真实的,它确实让李丽珍在自己的婚期前,接下了那部《玉蒲团之玉女心经》。当时她已经靠《蜜桃成熟时》成了香港影坛的“蜜桃女神”,而且公开宣布过不再拍这类电影,准备安心结婚过日子了。她跟音乐人许愿的婚期就在1996年6月26日,加拿大温哥华湖边的小型婚礼,只请了二十多个亲友,圈内只有柏安妮一个人去当伴娘。可王晶偏偏在那时候找上门,开出400万的天价片酬请她出山,跟当时还是新人的舒淇搭戏。1996年的400万港币是个什么概念?那一年香港普通蓝领一年也就挣个十几万。她在《蜜桃成熟时》的片酬才115万,翻了将近三倍。一个快要结婚、本打算从此收山的人,愣是被这笔钱拽了回去。王晶看中她,不是因为她便宜,是因为她值那个价。那时候拍情色片的女明星不少,可既能演出清纯、又能撑起风情的,掰着手指头数也就那几个。李丽珍93年那部《蜜桃成熟时》在香港收了1200多万票房,之后就被行业贴上了“性感女神”的标签。而《玉女心经》里需要两个女角色——李丽珍演的是女扮男装的西门柔,舒淇演的是雌雄同体的魔女幻姬。一个是旧时代的票房保证,一个是刚冒头的新面孔,两个人同时出现在一部片子里,就是王晶算好的局。可真正让人咂舌的,是片酬的差距。李丽珍那400万的数字,网上到处都能查到。而舒淇当时还在从台湾来香港打拼的路上,拍了好几部类似的片子,拿到的钱据说连李丽珍的零头都不到。同一个片场、同一部电影、尺度差不多的戏份,两个人的片酬差了好几倍。这不是演技决定的,是资历和议价能力决定的。李丽珍拿着400万的支票拍完这部戏,1996年5月上映,6月就飞去加拿大结婚了。后来很多人说李丽珍是被钱砸晕了头,可她自己的想法其实没那么复杂。那个年代香港影坛竞争激烈,女演员的职业生涯本来就不长,能拿400万的时候不拿,以后可能就再也没机会了。她后来也说过,自己演过什么戏,都是靠自己能力换来的。她拍完《玉女心经》就真的收山了,没有回头再拍过同类作品。那部戏成了她演过的最后一部三级片,也是王晶在情色片赛道里砸得最狠的一笔钱。一个敢开价,一个敢接,这笔交易从头到尾都干净利落,就是生意。只不过这单生意的代价,被一个女人用婚礼之前的那个决定,扛了近三十年。信息来源:综合《星岛日报》、维基百科、明周等公开报道(1996-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