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献忠,这个争议很大的历史人物。从阶级叙事的立场,他是明末农民起义的领袖。从人性微观的立场,他是嗜杀成性的恶魔。
明朝是一个线性对称的王朝。除了“开局一个碗,结局一根绳”,在嗜杀上也呈现惊人的对称。明朝始于朱元璋嗜杀,但衣钵似乎又被张献忠所继承,在嗜杀中结束了以嗜杀立国的大明王朝。
明末农民起义浩浩荡荡,张献忠与李自成堪称一对乱世CP。同是义军领袖,籍贯都是陕西人,早年都当过一代目闯王高迎祥的马仔。1635年,张李联手搞了一场“荥阳会盟”,发表了“驱除朱明”联合声明。很快,攻破了朱明老家凤阳,一把火把重八祖庙给烧了。但因战后分赃不均,两路义军分道扬镳。
明史给了这对CP这样的评价。李自成善“利诱”,张献忠擅“威逼”。1640年,李自成提出了“均田免赋”口号,崇祯陷入了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之中,而张献忠依旧风格不变——杀杀杀。
张献忠眼里,“民心”不值一毛。从1630年首义,到1647年宕机,张献忠创业十七年,拉拢民心的善举只做了2次。一次是“凤阳分财”,一次是“四川分银”。
两次“善举”都不是出自张献忠本愿。1635年,凤阳城破后,张献忠为了和李自成抢人头,在谋士徐以显建议下,把掳掠来的府库财物分给百姓。1644年,张献忠攻占成都,建立大西政权,又在谋士汪兆龄的建议下,推行“均田免税”政策。实际上。这一策略,李自成已经搞了四年(1640年)。
每攻克一个地方,张献忠想的从来不是保境安民、收买人心,而是反复揣摩一个问题:我走了,他们给我捣乱怎办。
人只要活着,就一定有捣乱的可能,张献忠选择了“物理清除”的方式,一劳永逸。此后,张献忠所到之处,皆是人间炼狱。其罄竹难书的屠戮履历中,最轰动的还得是“屠蜀”。
张献忠屠蜀一事,张廷玉修明史时,给了一个看似详实的数字——“共杀男女六万万有奇”。显然,张廷玉的数据有点扯。明朝末年,全国总人口过亿冒头,四川境内人口顶天310万户,900万不到。“六万万”可能是“六十万”“六百万”的笔误,可能是文学修辞手法,也可能是明清政治立场的需要。
屠蜀“六万万人”,数据一眼假,但张献忠在蜀地大肆屠戮,屠到屠刀卷边了,一定保真。崇祯初年,户部曾做过人口统计,蜀地总人口735万。清军入关后又做了一次人口统计,蜀地残存居民不到50万(1630年至1644年)。十四年,680万人口死于明末农民战争,张献忠贡献了九成。恶魔看了,都得破防流泪。
这个人不但嗜杀,还很变态。
1644年正月,张献忠和30万魔军进入了四川,并在成都建立“大西”称帝。称帝后,张献忠效仿前朝开科取士。到了考试那天,读书人怀着升官发财的梦想来到贡院。奇怪的一幕发生了,贡院门前拉了一道“离地四尺”的长绳。进考场先测身高?这样的规定把前来应考的读书人给整懵了。
殊不知,其背后是一场来自乱世军阀的恐怖杀戮。身高超过四尺的读书人,全部被赶到西门青羊宫灭了口。大西政权第一届科举考试,成了一场文化领域的“白色恐怖”事件。(贼诡称试士,于贡院前左右设长绳,离地四尺,按名序立。凡身过绳者,悉驱至西门外青羊宫杀之,前后近万人,笔砚委积如山)
与文生科举同时进行的,还有武生科举。当时,武科项目是骑马比赛,张献忠安排了一批没有驯化的野马,让参加考试的武生前去驾驭。一切就位,大西军冲着马场放烟花,野马受惊,顿时场内“人仰马颠”。半晌工夫,本来是论“个”计算的武生变成了“一堆堆”“一坨坨”。
古人但凡再坏再恶,“敬天”是最基本的底线。不好意思,作为十七世纪四十年代地表最恐怖的生物,张献忠连这一条底线都丧失了。
“洪顺桥”事件,暴露了张献忠已经“脱胎成魔”。大西军驱赶一队队蜀人来到成都东门洪顺桥,正准备举刀砍人时,突然晴天响雷。吓得大西军差点尿了,张献忠很生气,指天大骂,我来凡间只为杀人,尔敢打雷吓我。说罢,派人向天空发射火炮,反击老天爷。蜀地传说的“七杀碑”——天生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杀杀杀杀杀杀杀。就是这么来的。
嚓!这厮眼里,根本不把人当人,人就是活着浪费空气,死了浪费土地的存在。
张献忠嗜杀的迷之操作,把300年后的大文豪鲁迅也给整懵了,这货到底是一个什么生物呢?鲁迅想了半天,给出了“政治失败后的极端表现”这一推测。
前期嗜杀是为了发泄,对曾经欺压自己的皇帝、官绅实施报复。后期是因当不上皇帝,心理变态。在张献忠看来,皇帝和百姓是一对“供养”和“被供养”的关系,既然当不上皇帝,又消灭不了崇祯,也无法阻止李自成当皇帝,干脆把百姓给霍霍干净了,就没人去供着皇帝。
天下“既无百姓,也无所谓皇帝”,崇祯也好,李自成也罢,谁也当不成皇帝。如果鲁迅推测成立,那么张献忠的思想就是明朝版“人类清除计划”。与鲁迅推测大差不差的,还有明末清初的郑廉所撰私人笔记《豫变纪略》。当中,作者给了这样一段记载。
崇祯七年,张献忠被秦良玉从四川撵走,辗转湖广,进入了河南,其母随军而行。张母嗜酒。崇祯十一年,某夜。张母酒瘾犯了,外出喝酒喝大了,迷迷瞪瞪进了商城县明军的包围圈,张母被捕后,张献忠派人前去谈判,表示“两军相争,祸不及家人,愿意花重金赎回”。商城明军不同意,想赎你妈,缴械投降。张献忠不同意,明军就找一群僧人把张母在城头上凌辱后,杀之。(是贼母也。献贼泣请万端,卒弗许,褫其衣,使群僧辱诸堞上而杀之,投以尸。贼大怒,破其城,屠之三日而后去)
商城攻破后,里里外外被屠了三天。当王师杀回来后,整个商城县只有一个幸存者,因躲在沟里拿死人遮挡,逃过一劫。在郑廉看来,“商城事件”是张献忠黑化的一个转折点。从这之后,张献忠屠嗜杀屠戮,在本质上发生了变化。
张献忠杀没杀人,杀了多少,当历史尘埃落定后,数据已然不重要。但让人胆战心惊的是,6万也好,60万也罢,哪怕是600万、6000万,不可能是张献忠一人所为。99.999%是张献忠下了命令,底下所谓“穷苦人”去执行的。
这就有一个疑问。大西军是底层平民出身,他们是在没有活路的状况下,选择聚义反明。为什么加入大西后,当攻克城池,张献忠下令屠城时,他们会亳不眨眼地把屠刀挥向与自己一样没有活路的同类呢?
张献忠也许是变态了,难道一波波、一茬茬数十万大西军也跟着集体变态了吗?
大概,这就是“专制集权”的威力所在。一个人或一个群体一旦进入某一种氛围,氛围会像一个同化器、放大镜,会把一个人的“成功”塑造成群体的成功,也会把一个人的疯狂变成一群人的疯狂。
在张献忠之前200年,朱元璋用“洪武四大案”已经验证了这个原理。所有明初勋贵没有一个谋反的,但最终全因谋反被捕夷族。从第一个被杀的廖永忠,到最后一个被杀的蓝玉,全是乖乖“伏法”等死。
遥想当年,明初勋贵们杀张士诚、陈友谅、蒙元的心情,与大西军屠戮同类时,何尝不是一样,他们不会认为所杀之人是无辜的。
答案是,不会!他们唯一觉得无辜的人,只有那个被杀的自己。
对历史和历史人物而言,杀戮的理由不需要正当性,关键是结果的正当性。不信你看,所有的历史杀戮,结果都被解释成了“时局所迫,人心所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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