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三明永安一场街头冲突在网络上持续发酵。一名女司机因琐事和小区保安发生口角,情绪失控之下主动抬脚踹向保安,没想到保安立刻反手一记耳光,当场将女子震慑住。这段现场视频流出后,网友的舆论几乎一边倒,绝大多数人都站在了保安这边。大家纷纷吐槽女司机蛮横无理、嚣张跋扈,认为保安是被欺负后的正当反击,完全没毛病。

但在全网共情保安、痛骂女司机的舆论热潮里,我必须说一句实话:女司机有错在先毋庸置疑,但保安的反击绝非正当防卫,而是实打实的防卫过当。我们可以讨厌蛮横闹事的路人,可以谴责肆意施暴的行为,但不能因为一方品行恶劣、率先犯错,就无视另一方的行为越界,更不能用朴素的道德情绪,凌驾于清晰的法律规则之上。
先把整件事的对错底线说清楚,绝不和稀泥。整件事的起因,完全是女司机的过错。仅仅因为几句口角争执,她就控制不住自身情绪,主动动手脚踹保安,这是典型的肆意滋事、故意伤害他人的违法行为。按照最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殴打、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根据情节轻重,可处以拘留和罚款。女司机主动挑起冲突、率先实施暴力,主观恶意十分明显,是整场纠纷的始作俑者,理应承担主要违法责任,接受相应的治安处罚,这一点没有任何争议。
生活里谁都不容易,小区保安日复一日值守,辛苦又受气,无端被路人辱骂、动手,换谁都会愤怒委屈。也正因如此,网友才会极度共情保安,觉得他的反击大快人心,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种朴素的正义感,是普通人最真实的情绪流露,完全可以理解。但情绪是情绪,法律是法律,快意恩仇从来不是合法的维权方式。很多人恰恰混淆了情理和法理的边界,把“对方有错”等同于“我可以任意反击”,这是最大的认知误区。

结合官方通报和律师专业解读,我们用普通人能听懂的大白话,讲清楚为什么保安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2026年正式落地的新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已经明确划分了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清晰边界:公民为规避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合理手段制止伤害,属于正当防卫,无需承担责任;但如果防卫手段明显超过侵害强度、造成超出必要的损害后果,就属于防卫过当,需要依法处罚,仅可酌情减轻处理。
法律判定防卫限度,核心原则永远是对等制衡、按需制止,而非暴力升级、以暴制暴。我们具体对照本次冲突来看,女司机的侵害行为,仅仅是抬脚踹击,属于轻微的人身侵害,并不会对保安造成重伤、危及人身安全的严重后果。面对这种轻度、普通的不法侵害,保安拥有大量温和且合法的应对方式:可以侧身躲闪规避伤害,可以抬手格挡制止动作,可以厉声制止对方滋事,也可以立刻报警交由警方处理,这些都属于完全合规的正当防卫范畴。
但保安并没有选择合理的制止方式,而是直接抬手狠狠扇向女子面部。从侵害和反击的强度对比来看,二者完全不对等。女司机脚踹的力度有限、伤害可控,而正面扇耳光冲击力极强,极易造成面部红肿、软组织损伤,甚至可能损伤听力、造成眩晕,造成的损害后果远大于对方的侵害程度。简单来说,对方只是想轻轻推搡伤人,你直接重拳反击造成较重伤害,这种反击力度已经远超制止侵害的必要,完美契合法律中“防卫明显超限、造成较大损害”的防卫过当定义。
很多网友会反驳:“别人都动手打我了,我难道还不能还手?难道只能被动挨欺负?”这个问题,也是绝大多数人对正当防卫的最大误解。法律从来没有要求普通人遭遇侵害时忍气吞声、被动挨打,更不是“挨打不许还手”。法律真正约束的是过度报复、暴力升级的行为,核心是制止侵害,而非报复泄愤。

正当防卫的核心目的是“止损”,是阻止对方继续施暴,而不是“报复”,不是为了出气教训对方。如果只要对方率先动手,我们就可以随心所欲、不计后果地反击,不管手段轻重、伤害大小,那所有的冲突最后都会演变成无休止的互殴,社会秩序也会彻底混乱。法律划定防卫限度,本质上不是约束受害者,而是守住所有人的行为底线,避免轻微纠纷演变成恶性伤人事件。
更值得我们警醒的是当下极端的舆论风向。很多网友评判事件对错,不看法律规定,只看个人好恶。因为女司机态度嚣张、行为恶劣,让人极度反感,就直接默认保安的所有反击都合理合法,自动无视保安行为的法律瑕疵。这种“谁弱势谁有理、谁受害谁无错、谁讨厌谁全责”的评判逻辑,是非常危险的网络偏见。
我们坚决支持依法惩治肆意滋事、动手伤人的女司机,也完全理解保安的愤怒与委屈,更认可保安属于受害者的身份。但受害者的委屈,不能成为违法的挡箭牌;对方的过错,不能成为自己越界的理由。错就是错,过当就是过当,不会因为值得同情就变成正当,也不会因为对方恶劣就变得合理。
目前当地政府已经回应,相关部门正在依法处理此次事件。相信官方最终的处理结果,会兼顾情理与法理,既依法处罚率先施暴的女司机,也会依据防卫过当的相关规定,对保安酌情处理,实现公平公正的结果。
最后想说,真正的正义从来不是情绪宣泄的快意恩仇,而是法理框架内的是非分明。我们可以共情弱者、谴责恶行,但不能被情绪裹挟模糊对错。对待纠纷,既要严惩率先滋事的过错方,也要守住防卫合法的边界。唯有情理不越界、法理不缺位,才能真正化解矛盾、守护公平,这才是法治社会最该有的是非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