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防艾发布的一则案例,让无数人脊背发凉。王某与李某结婚数年,从未生育子女,日常里李某总以“肝病”为由偷偷服药。直到李某因开设赌场入狱,王某探监时才从狱警口中得知:丈夫早在十年前就确诊艾滋病,却从未吐露半分!更令人心惊的是,两人数年的夫妻生活从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王某承受着“可能被感染”的巨大精神压力,紧急检查后虽未中招,但这场“婚姻骗局”已彻底击碎她的信任。
王某的遭遇,像一把尖刀刺进婚姻的肌理。她起诉时哭诉:“这几年我完全活在恐惧里,每次亲密接触都像在赌命!”而李某的辩解更让人愤怒:“我吃药后病毒载量为零,根本不会传染!”但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岂能因“无传染性”就轻易跨越?艾滋病虽可通过治疗控制,却仍是《传染病防治法》明确规定的重大疾病,更会直接影响生育、健康甚至生命安全。李某十年隐瞒,本质上是对伴侣知情权的践踏——婚姻不是赌局,更不该用“善意谎言”当遮羞布!
法院的判决大快人心:撤销婚姻!这一判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明确“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未在婚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请求撤销”。法官在庭审中直指要害:“婚姻的基础是信任,隐瞒重大疾病等于剥夺对方的选择权!”网友的评论更是一边倒:“这哪是婚姻?分明是谋杀未遂!”“如果被感染了,丈夫就是故意伤害罪!”确实,若李某明知患病仍故意不防护,已涉嫌违反《艾滋病防治条例》,甚至可能触犯刑法中的“故意伤害罪”。
这起案件撕开了婚姻中“隐私”与“坦诚”的残酷博弈。有人会问:“难道患病就不能结婚吗?”当然不是!法律从未禁止艾滋病患者结婚,但前提是:必须婚前告知,让对方在知情下自主选择。隐瞒病情的婚姻,从一开始就埋着定时炸弹——它摧毁的不仅是感情,更是对人格尊严的践踏。王某的案例给所有人敲响警钟:婚检不是形式,而是对彼此生命的负责;而那些以“爱”为名行欺骗之实的人,终将付出法律的代价。
婚姻从不是儿戏,它需要两个人以最赤诚的姿态相待。当“隐瞒”成为婚姻的底色,再深的感情也会在猜疑中溃烂。愿这起案件成为一面镜子,照见我们对婚姻最本真的期待:不是完美无缺,而是坦诚相待;不是风险共担,而是知情下的共同选择。你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怎么看?评论区聊聊你的观点吧!
案例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