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孩子是家长的责任,但上班偷偷溜号是违纪。
公务员尤其是体制内职工,常遇到孩子放学和上班时间“对不上”的麻烦。
这事有规矩,工作时间就要认真工作。
相关法规明确,公务员不能擅离岗位、影响工作。
《纪律处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都说清了,擅自离岗造成不良影响会被处分,玩忽职守、贻误工作者也可能被警告甚至开除。
各地单位还有细则。
外出得请假登记,没批准跑了就是违纪。
接娃本身没问题,但咋做、在哪做,决定了合不合规。
实践中,以下6种行为极易引发问责,需格外警惕。
一是“说走就走”式离岗。
未请假、未报备,哪怕仅离开5分钟,也可能被巡查发现或监控记录。
曾有案例显示,某街道工作人员趁午休接孩子,虽未耽误下午工作,仍因“未登记离岗”被通报批评。
二是常态化早退的“破窗效应”。
若某岗位长期存在“准点下班接娃”现象,可能引发同事效仿,导致整体工作节奏混乱。
尤其在税务、市场监管等高频服务窗口,此类行为直接损害群众体验。
三是“接娃优先”的工作推诿。
如临时被安排加班或应急任务时,以“要接孩子”为由拒绝,可能构成“拒不执行组织决定”。
这是长期忽视工作造成的组织性错位。
四是工作群的“请假表演”。
频繁在群内发送“临时有事”“接娃请假”等信息,易引发舆论质疑。
某单位曾出现干部半小时内三次请假离岗,被截图传播后引发负面舆情。
五是“顺路办事”的时间滥用。
借接娃之名绕道办私事,若超出合理时长,可能被认定为“公款私用”或“旷工”。
六是舆情倒逼的被动问责。
群众拍摄视频实名举报后,即便接娃属实,单位仍可能因“管理不严”被上级约谈,涉事人员难辞其咎。
不过,组织也有温情。
最新政策《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若干措施》说,鼓励单位弹性上下班、居家办公,尽量帮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
但记住,可以和单位商量调整时间、调岗,就是不能私自脱岗、空着岗位不管。
守纪律和顾家庭,得两手抓。
公务员群体既是“公职服务者”,也是“家庭责任人”。
实际操作中,可通过以下途径争取支持。
申请转入非窗口岗位,或调整工作时间至早到早走,不让自己暴露在群众视野中。
任何离岗行为均需符合单位考勤制度,留存请假记录。
通过和其他家长进行合作,轮流接孩子,或者通过课后托管、社区临时看护等渠道解决接娃难题,减少对工作时间的占用。
“总有人觉得‘接娃是小事’,但制度的‘小题大做’才是真正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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