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岁女孩之死,与一篇“删掉”她的论文。
一项被称作“全球首例”的脑部基因编辑治疗,最终以一名6岁女孩的死亡收场,而更令人难以接受的是,这场悲剧被隐瞒了整整16个月,直到国际顶级期刊曝光,才引发公众关注。

2026年7月23日,国际顶级学术期刊《科学》与学术诚信监督平台“撤稿观察”联合披露了这起事件。
三天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发布情况说明,宣布成立专项工作组,对研究人员仇某某及相关临床研究进行全面调查。

7月29日,《自然》杂志在涉事论文页面增加编辑注记,提示论文数据受到质疑,7月30日,这项临床试验在国际登记平台被标记为“终止”。
从“全球首例”到“以灾难性失败告终”,这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四个本该叫停的时刻小美是一名6岁的上海女孩,患有一种名为Snijders Blok-Campeau综合征的罕见神经发育遗传病,全球已知患者仅约237人。
这个病会导致语言和运动发育迟缓、肌肉无力、伴有自闭症特征,但关键一点——这个病不致命,不会随年龄恶化。

2023年7月,小美的父母在一个罕见病家长群中联系上了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松江研究院资深研究员仇子龙。
仇子龙提出用碱基编辑技术修复小美大脑中的异常基因,为了这个希望,小美的父母筹集了约86万美元(约合人民币582万元)。
然而,回看整个事件,至少有四个节点本该叫停这场试验。

第一个节点:伦理审查,2025年1月2日,上海新华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了这项临床研究。
但根据公开报道,用于评估安全性的猕猴毒理报告直到2月17日才完成——伦理委员会审批时,根本看不到最关键的安全性数据。
更令人关注的是,知情人士透露,伦理审查文件中曾提到“待动物实验病理报告完成后,需再提交伦理委员会”,但猴子病理报告出来后,仇子龙方面并未提交。

在我看来,伦理审查的初衷就是为受试者把好第一道关,如果连安全性数据都不齐全就能获批,那这道防线还有什么意义?这不是流程瑕疵的问题,而是整个审查机制在关键环节上形同虚设。
第二个节点:猴子实验,2月17日的毒理报告显示,接受治疗的4只猕猴全部出现中度至重度肝损伤,高剂量组的一只还出现了肾损伤,这是一个明确的危险信号,但研究团队没有停下。

换一个角度看,猴子实验的设计本身就存在问题,据《科学》报道,七名审查专家指出,仇子龙团队低估了这项试验的风险,尽管成功几率很低,仍执意推进。
一个在动物身上已经暴露严重安全问题的方案,怎么能直接用在孩子身上?
第三个节点:知情同意,在小美家长签署的知情同意书中,人体基因被比喻为一本“书”,治疗被描述为“修正书中的一个错误字母”。

小美父母告诉媒体,在整个过程中,仇子龙的解释方式让他们有一种“安全感”,但据南方周末报道,一位基因治疗从业者曾面谈过仇子龙,最终把另一位打算参与的家长“劝了下来”。
我并不是说仇子龙在刻意欺骗,但从现实情况来看,当一位权威专家对一个绝望的家庭说出“现在我觉得到了一个节点了”,这对父母怎么可能还有能力去质疑?

信息不对称之下,所谓的“知情同意”到底有多少是真正的知情?
第四个节点:死亡之后,2025年3月24日,小美接受了治疗——医生从腰椎穿刺将携带碱基编辑器的病毒注入她的脑脊液。

三天后,她开始发热,肾脏迅速衰竭,3月31日,小美因血栓性微血管病去世,据说她留下的最后一句话是:“妈妈,我想回家。”
医院伦理委员会随后认定,死亡与治疗“肯定相关”,但这一结论从未被公开披露。

一篇“删掉”女孩的论文真正让小美父母无法接受的,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
2026年2月,就在小美去世不到一年之际,仇子龙团队联合其他合作者在《自然》杂志发表了一篇论文,介绍碱基编辑器在小鼠模型中的研究成果,这篇论文有三处“消失”:

小美消失了,论文未提及针对人体的基因编辑治疗及死亡事件。
猴子的肝肾损伤消失了,论文只公布了理想的动物实验结果。
家属的资助消失了,早期草稿中曾出现的对家属“参与和支持”的感谢及资金来源,在正式发表时被删除。

《自然》方面回应称,论文审稿期间并不知道患者死亡及家属资助情况,小美的父母要求撤稿,对方不撤,他们最终将此事捅到了“撤稿观察”平台。
我理解学术界有“发表论文”的压力,但一个活生生的孩子走了,她的家庭付出了582万元和一个女儿的代价,换来的却是一篇抹去她存在的论文。
这已经不是学术伦理的问题,这是对人的基本尊重的问题,科学进步不能建立在把受试者当作“可消耗材料”的基础上。

一个行业正在付出的代价这起事件的影响正在扩散,据大河报报道,事件曝光后,多位正在推动罕见病基因治疗研究的家长收到了合作医生的信息:“基因治疗需要谨慎,我们暂时不考虑继续推进。”
北京病痛挑战公益基金会发起人王奕鸥对此表示“并不意外,但还是很悲哀”,她认为,这类现象是罕见病患者长期缺乏治疗选择的无奈困境的缩影。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石佳友在接受采访时指出,对一个患有非致命性疾病的儿童施加已知的致命风险,违反了中国《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中“最小伤害”和“风险可控”的原则。
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委员翟晓梅也强调,坚守科研伦理是开展探索性人体试验不容突破的底线。

我认同这些判断,基因编辑技术本身承载着无数罕见病家庭的希望,我们不应该因为一起悲剧就否定整个领域。
但恰恰因为这项技术太前沿、太有希望,才更需要用最严格的伦理标准来约束,一次鲁莽的失败,不仅毁掉一个家庭,还可能让整个行业倒退数年——这是正在发生的事。

目前,上海交大医学院的调查仍在进行中,上海市卫健委也已介入,我们希望调查能给出一个公正的交代。
但更希望这起悲剧能成为一个真正的转折点——让“全球首例”不再成为绕过安全审查的通行证,让每一个参与试验的生命都能被当作生命本身来对待,而不仅仅是一篇论文里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