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民事执行和解后恢复执行是否有时效?

一、恢复执行的时效期限1、基本时效为两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及相关司法解释,执行和解后申请恢复

一、恢复执行的时效期限

1、基本时效为两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及相关司法解释,执行和解后申请恢复执行的时效为两年。该时效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规则。

2、时效起算点

若执行和解协议中约定了履行期限,时效从协议约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若和解协议未约定履行期限,则从原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计算;原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限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算。

3、分期履行的情况

若和解协议涉及分期履行,每期义务的时效从每期履行期的最后一日起分别计算。对于未到期的分期义务,需待履行期届满后方可申请恢复执行。

二、时效的中止与中断

时效中断:若在恢复执行时效期间内,当事人再次提出履行要求、达成新的和解协议,或对方同意履行义务,时效将重新计算。

时效中止: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导致无法行使权利的,时效可暂停计算,待障碍消除后继续计算。

三、申请恢复执行的条件

未履行和解协议:需证明被执行人未按和解协议履行义务,例如提供付款记录、沟通记录等证据。

未超过时效:需在两年期限内提出申请。若超过时效但有正当理由(如不可抗力),可尝试申请延长时效,但需法院审查批准。

提交必要材料:包括恢复执行申请书、原生效法律文书副本、和解协议副本及未履行的证据。

四、恢复执行的程序

法院审查:法院收到申请后,将审查是否符合恢复执行条件,包括时效、未履行事实等。

恢复执行措施:经审查确认后,原执行程序中的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自动恢复效力,法院可继续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五、注意事项

和解协议完全履行的例外:若和解协议已全部履行,则不得再申请恢复执行原判决。

与中止执行的区别:中止执行(如因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恢复无时效限制,但执行和解后的恢复受两年时效约束。

综上,执行和解后恢复执行的时效明确为两年,但需结合具体履行期限和案件情况确定起算点。申请时需准备充分证据,并严格遵守程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