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号,央视网社会与法频道播了个叫《寻找邓奥》的节目,看完真的让人心里堵得慌!这里面讲的事儿,简直能把每个当爸妈的都吓出一身冷汗。
故事得从2001年说起,有个叫王浩文的人,带着同伙干起了拐卖小孩的勾当,前前后后一共拐了15个!你敢信吗?2024年5月开庭的时候,公诉人说,早在2006年,这王浩文就因为拐骗儿童被判了3年有期徒刑。结果呢?他刑满释放后根本没悔改,接着干拐卖小孩的缺德事,一直到2014年6月才停手!
这种拐卖小孩的事儿,不管落到哪个家庭头上,那都是从天堂直接掉进地狱,妥妥的灭顶之灾啊!就说2010年,四川资阳有个3岁的小娃娃叫邓奥,好好的就被拐走了。他爸妈邓世军和刘娟,为了找孩子,足足熬了14年!这14年里,妈妈因为太伤心抑郁,只能离开老家;爸爸呢,一直守在原地,一天都没放弃过等儿子回来,心里的苦真不是一般人能扛住的。
这事儿让我们不得不好好琢磨琢磨,到底为啥会发生这种悲剧?有几个点必须说透了,每个家长、每个关心这事的人都得记在心里。
首先,家长们一定要看好自己的娃!邓奥才3岁,正是离不开大人的时候,就因为一时没看住,好好的家就散了大半。现在人贩子的手段越来越多,出门逛街、去公园玩,哪怕就转身买瓶水的功夫,也得把孩子攥在视线里,千万不能掉以轻心!
其次,司法机关定罪量刑真的得慎重再慎重!你知道不?2001年到2006年,王浩文就开始拐卖儿童了,可2006年判的时候,定的是“拐骗儿童罪”,不是更严重的“拐卖儿童罪”!这俩罪差别可大了去了,按照《刑法》第262条,拐骗儿童罪最高才判5年,而拐卖儿童罪最严重是能判死刑的!就因为定了轻的罪,王浩文只坐了3年牢,2009年一出来,又接着干坏事,在四川、广东等地流窜,又拐了至少11个孩子,加上之前的,一共都14个了(司法认定是14个,不是之前说的15个),他老婆胡志雄还帮着转移孩子,真是一家子都没良心!
更让人闹心的是2015年的判决,蓬溪县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了王浩文15年,可之前他漏了的罪根本没追究,当时就有好多人质疑,这判得也太轻了吧!好在2023年的时候,找到了新的证据,证明还有被拐的孩子,司法机关重新审理,最终判了王浩文死刑!这才算是给那些破碎的家庭一点安慰,也让大家看到,对这种恶性犯罪,就是得“零容忍”!所以说,真不能让“拐骗罪”成为人贩子的“保护伞”,像那种再犯的、团伙作案的、跨省拐卖的,就该直接用死刑,不然根本镇不住这些坏人!
再者,社区矫正也不能有漏洞!王浩文2009年出狱后,根本没人好好盯着他,他才能在外面流窜5年,接着拐了那么多孩子。这说明社区矫正的体系还有问题,要是当时能把他看紧点,说不定就不会有那么多家庭遭罪了!
最后,那些传统守旧的观念也该彻底清除了!你知道吗?广东汕头那边,还有不少人想买孩子,11个被拐的孩子都流到那儿去了!就是因为有些人还抱着“传宗接代”的老思想,觉得没孩子不行,哪怕是买的也没关系,这才给人贩子提供了市场!现在对买孩子的人,最高才判3年,这惩罚太轻了!必须严惩收买方,把这条利益链彻底斩断,不然人贩子还会铤而走险!
而且,王浩文案可不是个案!之前还有喻立香,拐卖了33个婴儿,最后判了死刑;还有余华英,拐了11个孩子,也终于被抓了伏法。这些案子都说明一个道理:犯罪成本太低,就是在纵容坏人再犯!
想真正实现“天下无拐”,光靠一方面努力根本不够。必须得法律出重拳,该重判就重判,让坏人不敢犯;还得靠技术织网,比如现在的人脸识别、DNA比对,让想拐孩子的人无处可藏;更得靠大家一起改变观念,没人买孩子,人贩子自然就没生意做。只有这三方面一起发力,才能告慰那些破碎的家庭,守住咱们“天下无拐”的底线!每个家长都得警醒,每个普通人也得尽一份力,毕竟保护孩子,就是保护我们每个人心中的希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