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脚踩错区域,七旬大爷瞬间骨折!
两年前,地铁8号线西藏南路站,中午非高峰,站台空旷。
70岁的老丁,竟没依地面箭头站在“上车区”,反倒堵在“下车区”正中间。
车门刚打开,他便抢先往车里冲,和正下车的小袁姑娘正面撞上——“啪”地一下右股骨粗隆间骨折,成了十级伤残,于是就有了28万的索赔。
一审定责:自己堵门,自己背锅
监控会说话!
①老丁站位错误,主动加入“对冲”人流,
②小袁下车时左顾右盼,确有疏忽,
③地铁里地面标识、广播、视频提示一应俱全,事后还第一时间展开救助。
法院判定责任比例为“三七开”:老丁需承担七成主要责任,占比70%,小袁负三成次要责任,占比30%,要赔付7万元,而地铁方面无责任。
老丁不服:我老我有理,上诉,
二审爆点:优先权不是“霸王条款”
老丁搬出《上海轨道交通乘客守则》里的第6条——老幼病残孕得优先上下车。
上海三中院直接划重点,
“优先”乃是在遵循规则基础上的谦让并非“我能够横冲直撞
视频呈现,现场并非很拥挤,老丁本有本事站到合适区域,可居然自愿待在危险之处。而且这一情况凸显出他别样的选择。
法院金句,
“要求他人来让,不如自身找准位置;将自身安全寄托在别人刹车之上,既不合法理,反倒也违背人情
地铁为什么“一毛不赔”,
法院算了一笔“公共账”——
地铁公司面对众多乘客,要是一有事就赔钱,那就如同将“无限责任”绑定在轨道之上,最终这成本其实还是得全体乘客来承担。
标识、广播、护栏、救助一项都没落下,已然达成“合理保障”之责。
一句话:规矩划清界限,自身莫逾越,经商者不担“无底责”。
全网热议:规则社会,年龄不是“免责金牌”
点赞群体道:“总算是不再是谁弱谁占理,法治就该这般模样!”
担心派:“会不会以后没人敢扶老人?”
理性派称:“‘扶不扶属道德范畴,‘站错位乃规则领域,二者是不同的事儿。”
法院用判决告诉大家,
“弱势者”需得关怀然而“弱势者”也不可胡搅蛮缠
真实的文明,是让规则变为最巨“护身符”,而非让情绪挟持公共秩序。而且居然要将规则当作最大保障,莫让情绪左右公共准则。
记住,
守规则,才是最好的“老人优先”,
否则,监控一帧帧回放,法律一句句较真——
年龄,真的赔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