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老胡锐评:当法律遇上“情趣”,我们需要怎样的尺度?

最近,一篇来自《南方日报》的报道引发了全网热议:2026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

最近,一篇来自《南方日报》的报道引发了全网热议:2026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将正式施行,其中第80条对“传播淫秽信息”的处罚规定进行了细化。报道中提到,无论是在公开微信群还是私人私聊中传播淫秽信息,都可能面临行政拘留和罚款。这让不少网友担心:夫妻或情侣之间私下发送亲密照片、调情信息,是不是也算“违法”了?

对此,知名评论员、原《环球时报》总编辑胡锡进在社交平台上发文,直言不讳地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他呼吁要防止对新法的片面、歪曲解读,反对在司法实践中过度定义“传播淫秽信息”。老胡的这番话,迅速登上热搜,引发广泛共鸣。

新法第80条到底说了什么?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0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物品,或者利用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如果涉及未成年人的,从重处罚。

相比旧法,这一修订扩大了适用范围,将“计算机信息网络”改为更广义的“信息网络”,并提高了罚款上限。目的是应对网络时代淫秽信息传播的新形势,特别是防止通过私聊等方式扩散,保护社会公共秩序,尤其是未成年人。

但正如胡锡进所指出的,法条本身并没有明确将“夫妻或情侣点对点私聊”纳入处罚范畴。法律强调的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传播行为,而不是私人领域的亲密互动。

胡锡进的担忧:别让好法被“层层加码”

胡锡进在帖文中写道:“夫妻之间、情侣之间点对点发信息示爱、调情,不应被列入‘传播淫秽信息’的范畴。那太过了。”

他举例说:如果夫妻或情侣在私密空间拍了照片,通过微信传给对方,这与在微信群里公开传播淫秽图像有着本质区别,前者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不应被视为违法。

老胡还查阅了新旧法条,发现都没有将个人点对点发送涉性图像明确纳入定义。他认为,一些报道和评论的过度解读,可能误导基层执法,导致“层层加码”。对此,他坚决反对,并呼吁相关部门给出明确解释。

更深层的是,胡锡进触及了一个社会敏感点:“性有善恶之分,没有对性的兴趣,生育如何提高?”他认为,公共政策应避免对性的过度严厉,要留一点暧昧的空间,充分尊重情侣间的示爱方式,这才是社会氛围健康、进步的表现。

理性看待:法律是为了保护,不是为了管私生活

新法的初衷是好的:随着微信、QQ等即时通讯工具的普及,淫秽信息私聊传播现象增多,有些甚至扩散到未成年人群体,造成严重社会危害。修订法条,正是为了堵住漏洞,形成行政处罚与刑事追责的阶梯式治理。

但正如多位法律专家解读,私人情侣间的自愿互动,情节显著轻微、没有社会危害的,通常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9条“不予处罚”的规定。公安机关也不会主动介入纯私人领域,除非一方恶意举报或内容扩散、涉及未成年人等加重情节。

结语:准确执行新法,杜绝走偏

新《治安管理处罚法》即将施行,胡锡进的提醒非常及时。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底线,但执行中需要智慧和温度。希望各地公安机关能准确理解法意,坚决杜绝“层层加码”的走偏,让法律真正服务于公共利益,而不是干扰正常私人生活。

性是人类本能的一部分,健康、积极的亲密关系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打击真正的淫秽传播的同时,也要保护好私人空间的自由与尊严。这或许才是我们共同期待的法治进步。

(本文基于胡锡进公开帖文及相关报道整理,仅供参考。法律解读以官方说明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