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出轨有错在先,还隐瞒已婚事实和第三者再婚!
而第三者在有家庭的情况下,同样出轨已婚男子,还在他人婚姻期间内获利上千万。
原配只想结束结束这糟糕的关系,为自己讨一个说法,得到自己应该有的补偿,结果却事事不随她愿。
原配儿子发声,这是早有预谋!
10月15日,关官媒发布了这起案件的最新进展!
天津蓟州法院针对原配起诉第三者三名子女的财产返还案件,作出一审裁判,原告的全部诉求被驳回。
哪怕丈夫和第三者已经被法院认定重婚罪名成立,双双领到刑事判决书。
但原配想要追回丈夫婚内转出的资金,在这几起案件里没有得到一审法院支持。
原告家属已经对外说明,已经提交上诉材料,等待上诉立案。
这起案件一经披露,迅速引发大范围讨论。
很多人难以理解,重婚罪坐实,银行转账记录清晰可查,原配维权之路为何依旧困难重重。
当事人的儿子接受媒体采访,把这个家庭长达十几年的遭遇完整展现在公众面前,也让大众看清,婚姻里的财产转移,远比普通人想象的更加隐蔽。
案件的核心人物分为四方,原配妻子、丈夫陈生、第三者张娟,还有张娟名下的三名儿子以及一名儿媳。
陈生与张娟当年合伙做生意相识,二人各自拥有家庭,在婚姻存续期间发展出不正当交往,2004 年两人婚外生育一子。
张娟的三个儿子身份并不相同,其中两个孩子是张娟和前夫所生,剩下一个,是陈生与张娟婚外生育的孩子。
后续陈生陆续把夫妻共同财产,合计一千多万元,分批转移到张娟、三个儿子以及儿媳名下,资金包含存款、房产以及车辆。
原配一共提起五起赠与合同纠纷诉讼,一笔起诉张娟本人,涉案金额一千两百余万元。
另外四起分别起诉三名儿子和儿媳,诉求全部是要求对方返还资金,并且承担资金占用产生的利息。
本次一审宣判的,仅仅是起诉三名子女的案件,起诉张娟本人的案件一审结果,还没有对外公开。
时间回溯到 2012 年,原配就察觉到丈夫存在出轨行为。
面对妻子的质疑,陈生表示不愿意离婚,承诺回归家庭。
原配权衡之后选择谅解,没有深入核查夫妻名下资产,她当时并不清楚,丈夫已经悄悄开启长期转移财产的计划。
按照原配儿子的表述,当年如果选择离婚,夫妻财产正常分割,原配本可以分到近千万资产。
可丈夫执意不离婚,借着这十几年时间,慢慢掏空夫妻共同财产。
等到 2023 年,陈生主动提出离婚,原配在梳理财产的时候才发现,丈夫名下几乎没有留存任何资产,大额资金早已流向婚外的家庭。
这个发现,也推动原配走上报案维权的道路。
原配向蓟州公安提交材料,控告陈生涉嫌重婚。
公安在 2024 年 1 月立案,后续陈生、张娟先后被逮捕。
认定重婚的关键证据,来自 2019 年的一场葬礼。
陈生父亲的葬礼现场,亲友到场人数众多,张娟到场并且以陈生妻子的身份进行点歌。
在此之后,两个人持续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社交平台上留存大量共同出游、共同生活的影像资料。
这些证据,支撑起重婚刑事案件的审理。
2025 年 9 月 30 日,蓟州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陈生此前有行贿犯罪记录,还处在缓刑考验期。
此次重婚属于新的犯罪,法院撤销原有缓刑,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第三者张娟构成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一审判决下达之后,两人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刑事判决。
刑事层面的定罪落地,很多人以为原配追回财产的障碍已经清除,可民事诉讼的审理标准,和刑事案件并不相同。
在我看来,绝大多数普通网友会产生一个认知误区,认为重婚罪判决书可以直接等同于资金无偿赠与的证据。
刑事诉讼的核心任务,是判断两个人有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是否满足重婚的犯罪构成。
而原配提起的民事诉讼,案由是赠与合同纠纷,原告需要举证证明,丈夫转给第三者子女的钱,属于没有对价的无偿赠与。
法院在一审判决当中写明,现有的证据不足以认定这笔转账属于赠与关系,因此驳回原配的诉讼请求。
资金流水只能证明钱从账户转出,但是收款一方可以提出多种抗辩理由,款项有可能属于合伙经营往来资金、抚养费,或是双方之间的借款。
单纯凭借转账记录,没办法直接锁定资金性质。
很多人会疑惑,陈生对张娟前夫的两个孩子,本身没有法定抚养义务,为何大额资金转给这两个孩子,依旧难以追回。
在我看来,这里恰恰就是这类财产纠纷最难突破的地方。
法律上确实不存在抚养义务,但资金往来的理由可以被包装成多种商业往来。
原配想要推翻对方的抗辩,就需要拿出完整证据链,证明这笔钱不存在任何交易,单纯就是丈夫私自赠与。
十几年分批转账,资金流转链条很长,证据收集难度会成倍增加。
即便是陈生与张娟生育的非婚生子,陈生本身具备法定抚养义务,合理范围内的抚养费,法律允许使用陈生个人财产支付。
超出标准的大额资金,原配才有权主张返还,而区分合理抚养费和超额赠与,同样需要大量证据支撑。
原配儿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讲述了这个家庭的遭遇。
他提到,当年父亲哄骗母亲出售房产,这套房屋,最后变成陈生与第三者共同居住的地方。
一边是原配被蒙在鼓里,一边是婚外家庭享受着夫妻共同财产带来的收益。
这场长达十几年的布局,不是一次性大额转账,而是长年累月拆分资金,分散到多名亲属账户。
这种操作方式,就是为了拉高后续原配维权的举证门槛。
刑事追责,惩罚的是重婚的犯罪行为,但是财产返还,必须单独走民事途径,两套审理体系独立运行,不能混为一谈。
刑事判决确认的事实,不能够直接套用在民事财产案件当中。
网络舆论之中,不少观点认为,既然男方已经犯下重婚,所有转移出去的钱,都应当无条件返还。
这个想法符合大众朴素的是非观,但放到司法实践当中,并不完全成立。
在我看来,法律的裁判逻辑,讲究证据和法律关系,不会单纯依靠道德好恶作出判决。我们同情原配遭遇的困境,不等于法院可以跳过证据规则,直接推定资金属于赠与。
反过来讲,一审败诉不等于最终定局,原配一方已经启动上诉程序,二审阶段,原告可以继续补充证据,争取改变判决结果。
起诉第三者张娟本人的案件还没有公布一审结果,这一部分,依然存在变数。
这件案件也引出一个值得讨论的现实问题,婚内一方长期、隐蔽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受害配偶的维权成本到底有多高。
很多人以为只要拿到转账记录就稳操胜券,这起案件就打破了这种幻想。
在我看来,夫妻共同财产的保护,难点往往不在于事后打官司,而在于事前的信息掌握。
婚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刻意隐瞒收入、资产,长期拆分资金,等到另一方察觉的时候,资产早已完成多层流转,想要完整追回,需要投入大量时间、精力,还要承担举证失败的风险。
很多当事人,即便刑事维权成功,财产层面依旧难以挽回损失。
当然,也有另外一条维权路径,就是在离婚诉讼当中,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主张男方存在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请求分割财产的时候,对男方少分或者不分。
但这条路径追责对象仅限于丈夫本人,无法直接要求第三者及其子女返还钱款。
原配选择起诉收款的第三方,是希望直接把外流的资金拿回来,这条路的举证标准更高。
两种维权渠道各有利弊,当事人需要结合自身掌握证据的情况做选择。
大众讨论这件事的时候,很容易把刑事惩罚和财产返还捆绑在一起。
可在我看来,这两者要分开看待。
重婚的刑事判决,实现了对重婚行为本身的惩戒,两个当事人都已经付出失去自由的代价。
但财产返还,是另外一层法律关系。
惩戒犯罪,不等于自动把流失的财产原路退回。也正是因为这样,很多婚姻受害方,即便等到侵权人被判刑,财产损失依旧悬而未决。
这起案件给已婚人群带来的警示,远比案件判决本身更重要。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任何一方都不能私自把大额资产赠与婚外第三方。
但想要守住财产,不能只寄希望于出事之后打官司维权。
日常留意家庭资产流向,留存资金凭证,一旦发现异常资金转出,及时固定证据,才是降低损失的办法。
一旦等到对方花费十余年时间层层转移资产,后续维权的难度会大幅提升。
二审的审理结果还没有对外公布,这个案子还没有走到终点。原配一家的上诉,就是继续争取财产权益的过程。
在我看来,这起案件最大的价值,就是让普通人看懂婚姻财产纠纷的底层逻辑。道德层面的对错,和法庭上需要证明的事实,并不完全等同。
法律可以惩罚重婚的违法行为,但追回被转移的财产,依靠的是完整、扎实的证据链条。这个案子的走向,也会给同类婚内财产纠纷,提供一个可供参考的样本。
婚姻之中,忠诚是底线,财产的保护同样不能忽视,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处置属于两个人的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