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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价高昂的教育!海底捞小便门事件220万判决已生效!

上海黄浦区法院针对“海底捞小便事件”作出的220万元赔偿判决已正式生效。两名外省市来沪的17岁男子唐某和吴某被追究了法律

上海黄浦区法院针对“海底捞小便事件”作出的220万元赔偿判决已正式生效。两名外省市来沪的17岁男子唐某和吴某被追究了法律责任,他们的父母也被法院判令承担高额赔偿。这场引发全民关注的餐饮行业恶意侵权案件,终于迎来了司法程序的最终落锤。

一、事件始末

2025年2月24日凌晨,在海底捞上海外滩店包间内聚餐的唐某、吴某醉酒后做出惊人举动——分别站上餐桌向火锅内小便,并将过程拍成视频上传网络。这种恶劣行径立即引发舆论哗然。面对这一突发性严重侵害事件,上海警方火速介入调查并依法对二人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二、海底捞危机应对

海底捞处理此次事件的态度展现出企业的担当与对顾客负责的态度:

紧急处置:全部餐具销毁并更换,整个门店实施深度的搬家式消毒

顾客赔偿:退还事发期间(2月24日至3月8日)所有在店消费的4109单顾客全单餐费,并额外支付10倍餐费的现金赔偿

法律追责:在采取实质性补救行动的同时,公司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追究肇事者法律责任

三、高额司法赔偿

2025年9月12日上海市黄浦区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现已生效,内容主要包括:

道歉义务:唐某、吴某及双方父母需在指定报刊上公开向海底捞赔礼道歉,同时注意保护未成年人隐私

巨额赔偿:由双方父母共同赔偿220万元,其中包括餐具损耗及消毒费13万、经营与商誉损失200万、维权开支7万

责任判定:法院认定,尽管二人均为17岁未成年人,但其行为具有强烈侮辱性,污染用餐环境,侵犯企业财产权及名誉权,应承担法律责任。作为监护人未能尽到教育约束义务,是判罚父母担责的直接依据

四、判决启示与警示意义

法院对该案的宣判超越了单纯的处罚性质,更具深层次社会意义:

破除“未成年庇护伞”观念:法律明确提醒,未成年人若主观具备认知其行为后果(如唐、吴二人),即便未满18岁,也不能免除应负的法律责任。年满17岁的认知能力成为法院判令其本人担责的重要依据

加重监护人责任权重:法院判决体现了《民法典》中“未成年人侵权,监护人担责”的原则。家庭教育的缺失与社会治理空白需由失职父母承担经济后果

企业维权标志范例:220万的赔偿额创下企业名誉侵权判赔新高,向社会传递信号:恶意损害商誉的行为,必将付出难以承受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