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妻一方为他人的借款在“保证人”处签字,这笔担保债务是否会成为夫妻共同债务,是实践中常见且关键的法律问题。这直接关系到非签字配偶的财产会否面临被执行的风险。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太原分所王英律师指出,认定核心在于严格遵循“共债共用”原则,不能简单地将个人担保与家庭债务划等号。
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定标准
《民法典》第1064条确立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核心在于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也属此列。
然而,保证债务具有特殊性。它本质是为第三方义务提供担保,并非直接为家庭创造利益。因此,一方作为保证人签字,并不自动成为夫妻共同债务。法院会重点审查以下因素:
债务资金的实际流向:这是最关键的因素。若所担保的借款实际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共同经营的生意、购置家庭房产等,则极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非签字配偶的意思表示:若配偶对担保行为知情且明确表示同意,甚至共同分享了担保带来的利益,债务性质可能向共同债务转化。
债权人的举证责任:对于超出家庭日常需要的担保债务,债权人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该债务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
司法实践与风险防范指引
司法实践中,法院对此类债务的认定趋于谨慎,强调担保责任的个人性,不轻易扩大责任主体。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与家庭共同利益相关,否则保证责任通常由签字方个人承担。
尽管如此,风险不容忽视。一旦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家庭财产将面临被执行的可能。因此,有效的风险防范至关重要。
对非签字配偶而言:应对配偶可能的大额担保行为保持警觉。如不同意,应明确表达并保留证据,避免因默示行为被推定为同意。
对债权人而言:若希望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最稳妥的方式是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在保证合同上签字确认,从而锁定共同意思表示。
对保证人而言:签字前应充分评估风险,意识到这可能不仅仅是个人行为,潜在可能牵连家庭财产,审慎行事。
律师观点
配偶一方在保证人处签字,并不必然构成夫妻共同债务。法律审查的核心始终是债务与家庭共同生活的关联性。增强法律意识,明确债务性质,是维护各方权益和家庭财产稳定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