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上海黄浦区的韩海棠老人向记者反映,2016 年其存放于宁波东港紧固件制造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的一张 29.32 万元汇票,被好友赵新宽(曾用名:赵宝刚)擅自取走。历经多年追讨,赵新宽仅归还 9 万元,剩余 20.32 万元至今未还,无奈之下韩海棠已提起民事诉讼,相关通话录音与警方笔录或成案件关键证据。
汇票“失踪”牵出好友擅自取走,追讨多年未果
据韩海棠回忆,2016年3月他在处理公司洛阳分公司事务时,发现一张来自一拖股份有限公司、金额29.32万元的汇票丢失。经核查,这张汇票是其朋友赵新宽在未通知、未征得他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取走的。
“我当时多次找赵新宽要这笔钱,他说钱已经用完了,就是不还。”韩海棠表示,后续他持续追讨,双方曾合意将这笔款项转为借款,赵新宽也仅归还了9万元。因2014年突发脑梗,之后又多次住院,韩海棠无力全力追讨,导致剩余20.32万元欠款拖延至今。
多方沟通曝关键细节,警方笔录证实事件存在
为核实汇票去向,韩海棠曾与当时公司出纳杨佩沟通。通话录音显示,杨佩称自己仅负责交接工作,已将汇票相关手续交给后续接手的工作人员,且赵新宽取走汇票时应有收据,建议韩海棠通过查账核实。但韩海棠表示,账本仅显示汇票号码,关键收据下落不明,双方沟通未达成一致。
更关键的是,韩海棠与高伟的通话录音提到,他曾向邙岭路派出所报案,赵新宽在警方做笔录时,虽未直接明确承认,但对“拿汇票”“已归还部分款项”等事实未否认,且警方已对笔录和相关内容进行录音保存。高伟在通话中确认,“赵新宽说过还款金额,证明有这回事,笔录和录音都能作为证据”。
老人提起民事诉讼索赔,案件待进一步审理
目前,韩海棠已向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求赵新宽立即归还20.32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并承担案件诉讼费与1.81万元法律咨询费。其提交的民事起诉状中,详细列明了原被告身份信息、事件经过及法律依据,主张赵新宽的行为侵犯了其合法财产权益。
韩海棠表示,尽管身体状况不佳,但他会坚持维权,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拿回剩余欠款。截至发稿,该案尚未开庭审理,后续进展记者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