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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税务部门公布2起骗取出口退税案件,追缴税款、罚款并移送公安

深圳税务部门公布2起骗取出口退税案件,追缴税款、罚款并移送公安何观舒:骗取出口退税罪律师、税务犯罪辩护律师2025年9月
深圳税务部门公布2起骗取出口退税案件,追缴税款、罚款并移送公安

何观舒:骗取出口退税罪律师、税务犯罪辩护律师

2025年9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公布了2起骗取出口退税案件。涉及:一起商贸公司通过将他人出口货物虚构为本企业货物的手段假报出口,骗取出口退税;一起供应链公司通过购买虚假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虚构出口业务并进行退税申报,骗取出口退税。税务部门对2家公司追缴税款、罚款,或停止办理出口退税,因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具体信息如下:

1.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法查处深圳市盛立商贸有限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件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法查处了一起通过假报出口手段骗取出口退税的案件。

经查,深圳市盛立商贸有限公司通过将他人出口货物虚构为本企业货物的手段假报出口,骗取出口退税。深圳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追缴其骗取的出口退税款78.53万元,处骗取税款一倍罚款78.53万元,停止为该公司办理出口退税一年半,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深圳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发挥税务、公安、法院、检察、人民银行、海关、市场监管、外汇管理八部门联合打击机制作用,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对骗取出口退税等重大涉税违法犯罪行为重拳出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护航出口退税政策措施落准落好,维护规范有序的外贸市场秩序。

2.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深圳市新金盈达供应链有限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件

前期,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了深圳市新金盈达供应链有限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件。

经查,该公司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通过购买虚假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虚构出口业务并进行退税申报,骗取出口退税约127.21万元。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追缴退税款并处罚款,共计约254.41万元。同时,将其涉嫌骗取出口退税有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

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坚持常态化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骗享税费优惠政策等涉税违法行为,保障税收优惠政策精准惠及应享主体,维护税法权威和公平正义的税收环境,促进各类经营主体长期规范健康发展。

税与罚短评:

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以骗取出口退税罪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金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上述2家公司骗取的税款金额分别为78.53万元、127.21万元,都达到了数额巨大的量刑标准,其责任人员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因此,如果不具有适用减轻处罚情节的,最低也要面临五年有期徒刑的刑罚,不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无法判处缓刑。

但是,如果具有适用减轻处罚情节,可以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判处刑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依法可以适用缓刑。例如:

1.1.案例:莫某某骗取出口退税案

1.2.案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1.3.裁判结果:本院认为,被告人莫某某无视国家法律,明知同一公司没有真实货物贸易销售出口,为同一公司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提供帮助,所提供信息被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款合计人民币1496005.68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莫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属从犯,依法予以减轻处罚。被告人如实供述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本院对相关辩护意见予以采纳。......判决如下:被告人莫莫某某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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